楊宜勇:要實現社保統籌,關鍵在于破除地方政府的“小算盤”
【背景】社會保險跨地區轉移接續辦法有望年內成行,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亦初步形成。 9月3日,廣州日報報道稱,《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研究》(下稱《研究》)在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完成了課題研究。目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已就研究報告做了批示,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相關課題組參考。《研究》課題組組長楊宜勇表示,“中央最快年內將出臺社會保險關系異地轉續辦法,但考慮新文件適應普及期,文件正式施行還可能需要一段時間。” 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在北京國際新聞中心發布會上透露,“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和“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已初步擬定,正廣泛征求意見。 胡曉義稱,社保關系的轉移接續問題主要集中在養老保險關系上。養老保險是終身累計的,工作地點變化后,會出現養老保險權益能否得到繼續承認的問題。并且,要實現全國社保轉移接續,省級統籌是前提。省級范圍內的轉移由省統一處理,而跨省的轉移才由國家制定相應的辦法。據了解,目前中國僅有13個省份實現了省級統籌。 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制度設計難度較大,主要是因為農民工的歸宿不確定,有些農民工會選擇打工后回到農村,有些則要留在城市或小城鎮。胡曉義表示,此次辦法的總體考慮是,把農民工的養老保險權益集中體現在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積累上,讓個人賬戶可以隨本人流動,把所有的權益累積起來計算支付。如果將來他回到農村,就在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中計算支付,如果留在城市,就根據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計算辦法折算支付。 胡曉義稱,“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的設計是適用性的,而不是完全理想化的狀態。
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研究》課題組組長楊宜勇認為,社會保險關系異地轉移接續問題之所以出現,關鍵在于中國“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建議采取“工作地繳費,分段記錄;退休地發放,全國結算”的思路。同時,他也不同意為農民工單獨設立社會保障制度。 據楊宜勇分析,之所以出現社會保險關系跨區接續難的問題,根本原因在于中國現行“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社保關系的轉移接續直接涉及地區的局部利益。中國社會存在城鄉二元的經濟與社會體制,社會保障制度也是二元制;同時沿海發達地區與中西部貧困地區經濟實力也有很大差距,存在城鄉之間與地區經濟之間的雙重不平衡。而社會保險與地區的局部利益是相關聯的,這使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異常困難,導致社會保險統籌層次過低。 他具體分析說,社會保險關系的轉入意味著將來要承擔責任。各地基本上都出臺了本地的“土辦法”,只愿轉出,不愿轉入。更有甚者,為了避免將來要承擔更多的社會保障責任,防止異地人員流動后,社會保險關系大量涌入,而人為地設置了制度壁壘。 他主張,要破解社保關系轉移接續困境,要訣就在于破除“各地為政”的格局,建立全國統一的社保關系。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提高統籌層次,起碼實現省級統籌。省級統籌意味著由省財政“兜底”,負責統籌基金的運營安全。而對于現在多數省份來說,這應該是一筆拿得出的錢。 楊宜勇認為,要實現省級統籌,關鍵在于破除政府的“小算盤”,以大局為重,真正實現以人為本。他表示,社保體系是公共服務,政府多收一分錢,就應該多承擔一份社會責任,要有這樣的責任意識才能節制政府。收了錢就要負責任,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應該提供這樣的保障。 楊宜勇指出,目前城鎮養老保險制度中存在的不合理規定,也是造成社保關系轉移困境的原因之一。一是流動就業者須在一個地方工作15年, 才能在退休后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二是如果流動,只能帶走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部分,無法享受社會統籌部分的權益。上述規定導致了眾多農民工反復參保之后,又無奈退保的困境。 在實現省級統籌的前提下,楊宜勇建議采取“工作地繳費,分段記錄;退休地發放,全國結算”的思路,解決流動就業者社保異地轉移接續的問題。具體而言,勞動者退休后,養老金由各參保地分別委托相關金融機構發放,統一在退休地的金融機構領取,金額以參保人員在參保地的平均繳費工資為標準,按照他當時在每個地方工作時,企業為他繳納養老統籌的份額提供養老金。楊宜勇認為,這種方法既避開了個人賬戶,也繞開了統籌基金轉移難題。 最后,楊宜勇強調,社保改革的方向是從“諸侯割據”的狀態,走向全國統一的規范操作。城市化是大趨勢,農民工是一個過渡群體,中國應慎重為農民工群體制定單獨的養老保險辦法,否則,未來農民工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將更加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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