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幫扶出資困難外資企業
2009-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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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積極幫助我市外商投資企業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不利影響,依據外商投資企業出資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在2008年度企業年檢中做好幫扶企業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對資金一時籌措有困難的外商投資企業,我局推出了《關于幫扶外商投資企業做好出資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 《意見》要求,積極采取行政指導手段,對入資期限即將屆滿的外商投資企業,提前30日要給予行政提示,引導其按期入資;對于受金融危機影響較大一時無法按期繳付出資的企業,深入了解企業的實際困難,提供相應法律政策咨詢,協助企業及時辦理延長出資期間、減少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對于未按期繳付出資的違法行為輕微、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外商投資企業,在《行政處罰法》允許的范圍內,從輕或者減輕甚至免于行政處罰。對于 二〇〇九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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