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價中不能回避的“腐敗成本”:高達30%
2009-3-12 |
||
“土地成本、稅費成本和企業利潤的不斷飆升,是近年來我國房價高企的根源。”全國政協委員、恒大地產集團董事局主席許家印在4日參加全國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分組會時披露了房價成本構成。他表示,這三項成本占房屋交易價格的80%以上,其中土地成本已占到房價的三成,各種稅費占到三到四成,企業利潤也遠遠超過了5%的世界平均比例。
去年年底,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在清華大學舉行了題為“當前經濟形勢與中國房地產業發展”的演講。他公布了自己掌握的一項調查結果:“2005年我的博士生專門做了一次調查:在北京、上海和福州做了三個案例研究,結論都差不多,在房價中,房子土地和建筑成本占50%,政府稅費占20%,開發商占30%。這30%里有一部分,是開發商最不愿意公布的,說白了就是行賄的費用。”
“腐敗成本抬高房價”,這是有關調查的結論,也是活生生的事實。“有公章之處,就有滋生灰色成本的可能。”這句話很經典。有關人士認為,在畸高的房價中,有一個重要的成本往往被大家忽視,那就是腐敗成本。這一點從高官落馬情況來看也得到了驗證。
房價成本不應也不能回避“腐敗成本”。兩會進行時,既然有政協委員披露了房價成本構成,既然房價不合理已威脅國計民生,既然不合理的房價讓房地產市場進入整體低迷狀態,那么,客觀真實地分析房價成本,讓真實的房價成本大白于天下,再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努力降低成本,科學降低成本,就能有效控制房價。解決房價不合理問題,利國利民也有利于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