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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工商登記辦事指南
2008-1-30


外企工商登記辦事指南

一、辦理程序:→ 名稱登記 → 受理 → 審查 → 核準 → 發照 → 公告

二、名稱登記

企業名稱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全體投資人簽署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全體投資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代表或代理人的資格證明;

    4.全體投資者的資格證明;

    5.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批準文件。

三、申報材料

外商投資企業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申請書;

    2、合同、章程以及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批準證書(批準書應提交副本一份);

    3、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批準文件;

    4.投資者合法開業證明(中方的應加蓋發照機關印章);

    5、投資者的資信證明;

    6、董事會成員名單及董事會成員.正副總經理的委派(任職)文件;

    7、董事、監事、正副總經理的身份證或護照(影印件)及人員簡歷,中方人員簡歷需加蓋公章;

    8、住所和生產場地證明;

    9、名稱登記申請表及名稱核準通知書;

    10、其它文件、證件。

    注:提交上述文件.證件均一式二份,其中2.3項規定的證件應是原件。

四、變更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提交的文件、證件:申請變更登記除提交董事長簽署的變更。
    登記申請表、營業執正副本照外,根據不同的變更項目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變更企業名稱:董事會決議;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名稱登記表及名稱核準通知書;審批機關批準文件;公司印章。

    2、變更住所:董事會決議、新住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3、增加投資總額、注冊資本:董事會決議;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驗資報告。

    4、變更企業類別:董事會決議;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驗資報告。

    5、變更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決議;《董事、監事、正副總經理情況表》;身份證或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6、股權轉讓:董事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受讓方的合法資格證明和資信證明;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7、變更經營范圍:董事會決議;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增加的項目如涉及國家有關專項規定,還需提交有關主管機關的批件〕,驗資報告。

    8、變更經營期限:董事會決議;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合同、章程修改協議;驗資報告。

    9、增設分支機構或辦事機構:董事會決議;驗資報告。

    10、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機構,審批機關批準后,企業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11、調整投資總額注冊資本;申請報告(債權、債務清償情況,債權人名單、減資后是否影響債權人利益)、董事會決議,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審批機關批準文件,三次報紙公告,近期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驗資報告。

    12、外商投資企業作為股東或發起人舉辦內資企業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申請報告;(含擬設公司名稱、注冊資本及外商投資企業占擬設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

      (2)董事會決議;

      (3)近半年外商投資企業查帳報告、企業資產負債表;

      (4)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注冊資本已經繳足的驗資證明;

      (5)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報告:

        a.企業資產現狀

        b.企業主要產品生產、銷售情況

        c.企業盈虧情況

      (6)稅務機關出具的交納企業所得稅的完稅證明;

    13、外商投資企業轉為內資公司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內、外資企業類型互轉申請表;

      (2)董事會決議;

      (3)海關、稅務完稅證明;

      (4)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5)轉股協議;

      (6)其它文件、證件。

    14、遷出:董事會決議,海關,稅務證明,審批機關批準文件遷入地工商局出具同意接收的證明。

    15、營業執照上如沒有貼上一年度的年檢合格標識,還應提交年檢合格證明。

五、注銷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注銷登記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的決議;

    3、清理債權債務完結的報告或者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

    4、稅務機關、海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5、營業執照;

    6、公司印章及印模;

    7、《登記注冊委任書》

    8、審批機關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