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項措施 緩解中小企業經營困難
20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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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金融危機造成我國部分中小企業困難加劇,減產、停產和倒閉現象增多。工業和信息化部4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落實六項措施,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現狀。
這六項措施包括,一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難。通知要求各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要主動與財政、銀監、銀行等部門協調溝通,增加中小企業貸款規模,簡化貸款程序,加大財政資金對企業貸款貼息和擔保機構補助支持力度。 二是幫助中小企業開拓市場。通知要求,要引導和幫助中小企業以顯在、潛在的市場需求為導向,開發新產品、組織生產經營和技術改造,主動開拓和占領國內外市場。 三是推動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加快產業升級。通知要求,各地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要大力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抓住當前有利時機,開展資本運營,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實施并購重組,進行產業鏈整合,提高資源優化配置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四是管理創新,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通知要求,要引導企業突出戰略、營銷、財務、風險和質量管理,千方百計增收節支,降低成本,靠管理求效益。 五是創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場環境,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通知要求,要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企業負擔的專項治理力度,取消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費項目。要結合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引導企業強化信用意識,健全信用制度,建立信用自律機制。 六是全力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千方百計保持社會就業形勢穩定。通知要求除了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必須淘汰關閉退出的企業外,要千方百計減少企業停產、關閉和破產,千方百計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盡量不裁員、少裁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