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花園新村大門被業主轎車堵住。堵門者稱,此舉僅為弄清物業公司對不收費車輛的安全是否擔責。
事件:業主用車堵住小區大門
“花園新村大門被堵兩個多小時了,你們快來看看吧。”昨日中午12時20分,急著出門的業主王先生向本報反映說。
王先生說,因為小區內一輛海馬323轎車后擋風玻璃被砸爛,車主和物業協商無果,車主一怒之下,將被砸轎車堵在大門口。原本就不寬的小區大門,被這么一堵,汽車出不去進不來,業主快愁死了。當天又剛好是星期日,圍了很多看熱鬧的人。
緣起:車窗被砸物業不愿擔責
花園新村位于汽車北站附近,當記者趕到現場時,車主剛把被砸爛玻璃的海馬轎車開離小區大門。
“我的物業費按時繳,憑什么物業公司一點責任沒有。”“堵門”轎車的主人李紅說,車是當日凌晨2時20分,停到小區物業北部別墅群的路邊,當時什么都好好的。
但上午9時30分,去開車的她卻傻眼了:轎車后擋風玻璃完全被砸爛,一塊石頭躺在碎玻璃中間。
“我才搬來一年,沒得罪什么人。”李女士說,事發后,她就找到了融元物業(花園新村)管理處的工作人員。結果,物業以沒收看車費為由,表示車窗被砸和他們沒關系。一氣之下,從上午10時,她就堵住了大門,一直到12時30分左右。
律師:
擔責與否要看物業公司等級與收費標準
鄭州市融元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一位姓顧的工作人員說,根據公司規定,他們對花園新村地面上所停車輛不收費,所以汽車在小區內出現意外,他們不會負責。
對這樣的解釋,業主張先生不能理解:“光收物業費,卻不對小區車輛安全負責。小區車輛那么多,說不定下次車窗被砸的就是我的車。”
河南千業律師事務所的張俊杰律師說,并不是所有沒交費車輛出現問題,所屬小區就完全沒有責任。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結合物業公司資質以及物業收費標準不同,物業公司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李紅表示,等查明融元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資質和收費標準后,她將向鄭州市房管局物業處反映,弄清她的車輛小區內被砸,責任到底該由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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