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中最活躍的份子,然而融資困難嚴重阻礙了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如何解決其信用風險過高,打破融資瓶頸的局面成為企業越來越關心的問題。
為了鼓勵中小企業發展,各國政府紛紛嘗試采取一些措施來解決其融資問題:像是建立健全扶持中小企業融資的法規,使中小企業的融資行為具有相應的法律保障;設立財政專項基金;建立為中小企業的融資提供擔保及援助的專門機構等。
從我國情況來看,當前制約中小企業融資的原因,既有中小企業自身的問題,也有金融政策和法律法規方面的限制,此外還有金融體系尤其是銀行體系的問題。
然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問題,不可能只靠政府或者要求商業銀行在虧損的條件下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從國際上的成功經驗來看,只有走商業化的道路,按照市場經濟的原則,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中小企業融資信用保險就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個新路徑。
信用保險是企業在采用賒銷方式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對于因買方破產或惡意拖欠造成的壞賬損失,由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承擔經濟賠償的險種;它能夠有效地幫助企業規避和轉嫁貿易信用風險、降低高額壞賬造成的巨大經濟損失。
凡權利人要求保險人擔保債務人或買方信用的保險,屬于信用保險。也就是說,保證保險是以投保人自己的信用風險為保險責任的一種財產保險業務;而信用保險是以他人的信用風險為保險責任的財產保險業務。在國際貿易中,銀行與保險公司在信用保險項下進行合作已經是一個比較成熟的理念。
我國的中小企業應盡快熟悉信用保險這一融資方式。當前雖然融資途徑很多,但很多企業對銀行的融資業務并不熟悉,一提到銀行融資就想到抵押貸款,最關鍵的是很多中小企業在迅速發展的過程當中已經沒有可以抵押的資產,而又面臨大好的發展形勢和機會。信用保險無疑就是一個成本低、效率高的融資方式選擇。
一旦采用信用保險的方式進行融資,企業應明確至關重要的一點,即企業的信用是融資的通行證,企業應珍視信用,視信用為生命。企業在融資時銀行和保險機構考核的關鍵是企業的還款能力和企業的信用情況。規范的管理,是贏得銀行和保險機構信任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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