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儲皖中 6月12日,本報報道了全國最大的網絡賭博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消息。從有關方面,記者了解了本案更多的細節。特別是,“新東方”賭場的管理層共20人,分工明確,有中國工商銀行瑞麗市支行勐卯分理處主任參與其中,為非法賭博轉賬、洗錢。
出庭受審的這20人都是“新東方”賭場的“高管”。在20名被告人中,年齡最大的60歲,他就是譚新初,也是“新東方”賭場的“當家人”之一;年齡最小的僅25歲,他叫李凱邦,專門負責“新東方”賭場賭資的轉賬服務。
檢察機關指控,陳世均、雷道敏、何慶榕、楊蓮紅、閔瓊慧、蔣芹、段繼忠、張麗、張櫻分別在“新東方”賭場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管理賭場的不同部門,維持賭場的正常運轉;周光明在“新東方”賭場網絡部從事管理工作,積極參與賭博網絡的建設和維護;熊敏為謀取非法利益,為“新東方”賭場開發設計了賭博網站,并參與該網站的日常維護;薛漢蘭、任慧琴、楊榮敏、李凱邦長年在深圳、瑞麗等地,利用賭場員工的身份證在各大銀行開設賬戶,為“新東方”賭場進行賭資的轉賬服務,接轉資金總額達14.6億余元;康正龍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瑞麗市支行勐卯分理處主任的職務便利,為“新東方”賭場違法開設銀行賬戶數百個,并為賭場資金的接轉提供便利;宋保亞為承接“新東方”賭場賭客的機票銷售,從我國違法租用網絡線路,架設網橋,傳輸賭博網站的網絡信號,為“新東方”賭場的賭博提供便利。
據了解,“新東方”賭場除形式上的地點在緬甸境內外,其余的諸如賭客和賭場工作人員的來源、網絡線路的秘密租借、車隊的設立、賭客的接送、銀行資金的接轉、網絡服務器的托管與藏匿等,使賭場得以存在、運轉的所有條件均發生在中國境內,這也是20人在中國被繩之以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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