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避險,或許出口型企業感受更為真切。如何運用金融工具和理財產品實現避險增值一直是我們關切的話題。
遠期結售匯:鎖定匯率
對于進出口企業來說,將匯率鎖定在約定期限以實現保值的良好手段就可以利用遠期結售匯手段。例如,某家出口企業在3個月后有一筆美元收入(或其他看跌幣種),為了鎖定期間人民幣升值帶給企業的匯率風險,企業就可以與銀行簽訂一份遠期結匯合同,約定在3個月后以約定的匯率、幣種和金額辦理交易。目前,幾乎所有銀行都開辦了這項服務,其中上海農行還在去年底完成了首個創新類遠期結匯產品。這款名為“即遠通”的產品是即期詢價交易、遠期、掉期三種產品的組合,遠期結售匯允許企業在交割日按即期結售匯價格和調整的遠期價格之間選擇。當人民幣緩慢升值時,客戶按即期價格結匯合算,當人民幣快速升值時,按遠期價格結匯合算。
外匯掉期:雙向操作
所謂掉期外匯買賣業務,是指交易雙方在即期進行一筆外匯買賣交割,并在約定的未來某一日期按約定匯率進行反向外匯買賣交割的業務。也就是企業和銀行進行兩次方向相反的交易。例如,某國內進口企業收到100萬美元的貨款,而在1個月后它又需要向某國外企業進口原料并支付100萬美元的貨款,那么如果在1個月內人民幣升值1%,該企業在兩次兌換后就產生了1%的匯率損失。此時,它就可以向銀行辦理一筆即期與1個月遠期的外幣掉期業務。
外匯期權:行權自愿
外匯期權也是企業規避匯率風險時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指合約購買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權費后,所獲得的在未來約定日期或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匯率買進或者賣出一定數量外匯資產的選擇權。即期權買方在向期權賣方支付相應期權費后獲得了在約定的到期日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協定匯率和金額同期權賣方買賣約定的貨幣的權利,如果買方判斷形勢不利也可不行使該權利。
一般企業在業務合同尚未最終確立時較常使用外匯期權進行外匯保值。例如,A企業要在3個月后接受一筆100萬澳元的貨款,它可向銀行購買一份看漲期權,并約定將來有權以0.9315澳元對1美元的匯價賣出澳元。如果到其后澳元價格高于0.9315,企業可以損失期權費而將這筆澳元放入現貨市場進行交易;當澳元幣值低于0.9315時,企業就可以約定匯價將澳元以高于市場價賣給銀行,以避免匯率損失。但是,要注意的是,有些企業會同時操作買入和賣出期權,而賣方利潤是僅限于期權費的,可是風險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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