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省衛生廳召開全省衛生系統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工作動員會,下發《河南省衛生廳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工作方案》和構建和諧醫患關系手冊。
【和諧方案】
●對患者進行“精神安慰”
“我們要視病人如親人,把親情和愛心融入醫療服務全過程。”省衛生廳廳長馬建中在會上提到,在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工作方案中,明確規定要為患者提供親情化服務。
這些服務包括,落實導醫導診制度,開展溫馨門診,在診療的同時把關心患者心理需求、精神安慰納入門診診療內容等。
●病區每月組織集中溝通
馬建中提到,病人就醫不僅需要獲得良好的治療效果,同樣需要獲得人格上的尊重。
省衛生廳要求,在診療過程中,醫生要耐心向患者介紹疾病診斷、治療方案、費用支出等情況,讓患者就醫放心。要建立醫務人員醫患溝通技能的培訓、考核制度,特別是把醫患溝通能力納入醫護技能考核范疇。方案明確規定,病區每月至少要組織1次集中溝通,住院病歷要明確記錄不同診療階段的溝通內容。
【服務細節】
●冬天要先暖手后檢查
除了“工作方案”外,隨同發放的還有一本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手冊。馬建中在會上提到醫務人員的服務要從細節入手,省衛生廳組織專家編制了手冊,醫務人員要學習遵守。
在這本小冊子中,除了詳細列舉應該遵守的醫德,還有詳細的行為規范。比如在醫療場所或診療活動中,要著工作裝,要做到不講諷刺挖苦語等。手冊還規定診療行為要體現人文關懷,注意保護患者隱私,檢查前、后規范洗手,冬天要先暖手后檢查。
●醫護人員“14個不要”
在手冊中明確規定了醫護人員在與患者溝通時要遵守14個“不要”:
不要因為知道疾病的基本過程,就理所當然地認為你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求;不要使用俚語和粗俗的語言;不要使用患者不熟悉的醫學術語和詞語;不要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意思隱晦的詞語;不要大喊、耳語、嘟囔,以免交流無效;不要與患者發生口角;不要為打消患者的焦慮而給他敷衍了事的安慰話;不要讓患者做事而又不告訴他為什么要做和如何做;除非臨床需要,不要詢問患者隱私;不要說謊,哪怕是圓場話;不要當面與探視者討論患者的病情、暴露患者的身體;不要使用任何肢體語言或暗示給患者傳遞消極的情緒;不要假裝在聽,這樣會對患者所說的話作出不適當的反應;不要在患者面前對治療小組中的醫務人員評頭論足。
【保障措施】
●醫患“不和諧”通報批評
從“工作方案”中能了解到,為保證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工作順利實施,衛生廳成立了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工作領導小組,還要求各地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
同時,還將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把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層層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定期督察制度。
●患者監督要給獎勵
工作方案中還專門提到,要有舉報獎勵制度,而且要求舉報獎勵兌現率100%。要建立患者投訴處理反饋機制,處理反饋率100%。各地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工作的實施細則,4月30日前報省衛生廳構建和諧醫患關系領導小組辦公室。
據介紹,省衛生廳將于年底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重獎。
醫療事故情節嚴重 小心被吊銷許可證
昨天,省衛生廳下發“省醫療事故處理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詳細公布了醫療事故的分級責任追究內容。
“辦法”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制度。如果發生醫療事故,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對于衛生行政部門,如果接到醫療單位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后,沒有及時組織調查,或者沒有在規定時限內對最終鑒定為醫療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查處公示的,將會由上級衛生部門給予警告并且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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