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網4月10日訊昨天,市法律援助中心農民工工作站正式受理農民工王建紅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這是該工作站受理的第一起農民工維權案件。
王建紅是海陽郭城鎮人,2004年以來一直在煙臺打零工。今年元月7日,他經人介紹至鴻泰裝飾材料市場B29號的斯諾克衛浴商店安裝燈箱。當天安裝時,王建紅從梯子上跌下摔傷,最后于16日醫治無效去世。家人兩次至衛浴商店尋求賠償未果。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請后查實,王建紅屬農民工,其父親所在村、鎮都提供了家庭困難證明,具備救助條件。
經過律師初步認定,這是一起雇傭關系的人身傷害賠償案件。律師介紹,目前需要取證確認的是:是否雇傭關系,是否可按省高院有關規定尋求賠償。按有關規定,農民工在城市就業并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可按照城鎮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賠償。若是兩項皆被法律認定的話,估計王建紅的父母可討回二三十萬元的賠償。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