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年11月9日上午11時10分,張欣(化名)在下班途中遭遇車禍,被自北向南行駛的卸貨車刮倒,頭部直接墜地。經入院診斷,張欣頭部顱骨骨折、蛛網膜下膛出血、腦挫傷、頸枕部組織血腫、腦外傷神經反應、多發軟組織損傷。
這次飛來橫禍對于張欣原本拮據的家庭來說,更是雪上加霜。張欣家住農村,其丈夫是村聯防隊員,每月只有1000多元的收入。因家境困難,大女兒也不得不外出打工以貼補家用。張欣因車禍的緣故,在相當一段時間內無勞動能力,生活的重擔壓得他們一家喘不過氣來。
然而,更加不幸的是,肇事者李翔(化名),只支付了張欣住院期間的住院費。對于營養費、伙食補助費、住院期間聘請的護工費、交通費、家人誤工費、出院后的復查費及在此期間的誤工費,則分文未付。經多次與李翔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張欣將唯一的希望寄托在法律援助上。昌平區法律援助中心得知張欣的情況后,立即向她伸出了援手,為其指派了北京安翔律師事務所付斌律師辦理此案。付律師經過詳細的了解案情,查閱了相關案件的卷宗材料,及時協助張欣將肇事者李翔告上法庭。庭審過程中,法院認為:該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李翔應承擔交通事故中的全部責任,并支付張欣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復查費、護工費等合計一萬多元。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原告張欣對判決結果十分滿意。一方面,這筆錢對于她拮據的家來說是一個補貼;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方面,她的合法權益得到了維護,她本人及家人在精神上得到了一種慰藉。在張欣苦于不知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時,是法律援助為她指出了一條明路,使她得到了最終滿意的結果。車禍是無情的,而法律援助卻使她感受到了社會的溫暖和關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