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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名農(nóng)民工訴訟討薪,案件卻因工頭謝某被刑拘、工程發(fā)包方和承包方打起工程質(zhì)量官司而中止審理。無奈的工人們求助太原市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在援助律師的努力下,案件恢復審理,58名農(nóng)民工于7月16日拿到了勝訴判決。2013年4月,四川人張某等58名農(nóng)民工來到太原市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求助。據(jù)了解,早在2011年,本身不具備資質(zhì)的謝某掛靠一家建筑工程公司的資質(zhì),承攬到我省一家混凝土公司在榆次的辦公樓、庫房工程,雇傭張某等58人施工。完工后,謝某未按約定支付工資,58人到當?shù)貏趧硬块T投訴,經(jīng)調(diào)解,謝某打了欠條,但事后仍拖欠報酬不付,并因此被刑事拘留。令張某等人沒有想到的是,謝某被刑拘后,他們還是沒有拿到報酬,他們又向太原市困難職工幫扶中心申請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李文紅律師先后多次到榆次調(diào)查案情,之后以混凝土公司、被掛靠建筑工程公司和謝某為被告,向榆次區(qū)法院提起訴訟。然而,由于謝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構(gòu)成刑事案件,混凝土公司和建筑工程公司也在打工程糾紛官司,法院中止了勞動報酬案件的審理。鑒于上述情況,當事農(nóng)民工已不抱希望,援助律師一邊安撫他們的情緒,一邊向法院提出恢復審理意見。謝某的刑事判決生效后,為避免延誤訴訟,李律師征求張某等人的意見后,撤銷了對混凝土公司的起訴,法院經(jīng)過審理,判決謝某支付張某等58人70余萬元工錢,被掛靠建筑工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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