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個別媒體曝出的北京補齊社保就可以通過購房資格審核的消息,昨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發布消息明確,自2012年12月18日起,補繳社保在購房資格審核中不予認可,同時市住建委重申:非本市戶籍家庭以繳納社保方式申請在京購房資格的,應自提出申請的上一個月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在京繳納社會保險,且提出申請之月須為正常參保狀態!
根據北京市2011年2月17日發布的房屋限購政策,非京戶籍人士需要提供在北京連續五年繳納社;蚣{稅記錄的證明。因此,戶籍、居住證、五年的社保證明或納稅證明,是決定購房者資格的關鍵。據媒體報道稱,個別樓盤的銷售人員表示:“在五年期間,如果因工作變動等原因致社保中斷,可以去社保中心補繳社保,這樣就可以拿到購房資格!
對此,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自2011年實行嚴格的住房限購政策以來,北京市實行“家庭承諾-企業初審-部門聯審-登記復審”四道把關的購房資格審核機制,監管部門嚴格聯審購房申請家庭繳納社保情況,目前,全市以“連續五年以上繳納社保”為審核條件的申請家庭共2.73萬戶,占全市申請家庭的5.6%;其中2.18萬戶通過審核,審核通過率為79.8%,實際購買住房的有1.47萬戶,占全市購房數的5%。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重申和明確繳納社保的認定標準,是北京不斷完善購房資格審核機制的一項舉措。認定標準更加細化、明確,有利于家庭判斷自身是否滿足“連續五年繳納社會保險”的條件;同時,對審核中不再認可社保補繳,也有利于保障正常繳納社保的非本市家庭的購房需求,有效防止少數不法機構和個人以此非法獲利。同時,他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嚴格按住房限購政策要求,如實申報情況,如實提交審核材料,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北京市房協秘書長陳志認為,這次北京重申和明確購房資格審核中“繳納社!钡恼J定標準,是完善購房資格審核、細化政策規定的一項常規舉措,并不意味著政策調整;從數據上看,以繳納社保條件購房的家庭在全市購房家庭的占比僅為5%,對市場影響較小。從北京房地產市場的實際特點看,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放松,遏制投資投機需求將是一項長期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