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零時之后網簽的住房交易,需執行限購政策;2月17日之前進行網簽的交易,發現合同內容錯誤需要修改的,如果要變更購房人,需按照新政策審核購房資格,其他情況則不需要審核。拆遷安置房將計入家庭已擁有住房。
記者昨日從部分區縣的房管部門了解到,市住建委已制定并下發了北京樓市調控新政的執行細則,各區縣都已開始按照該細則辦理具體業務。
2月17日零時后網簽的均執行限購政策
上個月北京出臺了房地產調控“京十五條”,宣布從2月17日起開始執行新的限購政策。
已經擁有兩套住房的北京本地戶籍家庭,不能再新購買住房;已經擁有一套住房的外地人,也不能再購買住房;在北京沒有住房的外地人,如果要購買住房,必須提供在京累計5年以上的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
此次市住建委下發的執行細則,是對“京十五條”在具體執行操作過程中的細節規定。細則稱,凡是在2011年2月17日零時后進行網上簽約的住房交易,均應當執行新的限購政策。
據了解,2月18日至24日,北京的購房網簽暫停。但在2月17日,還有部分區縣進行了少量的網簽。這意味著,這部分網簽依然需要進行購房人資格的審核。
同時,細則還確定,在2月17日之前進行網簽、發現合同內容錯誤需要重新更正網簽的,除了變更購房人需要進行限購資格審核外,其他情形不必進行限購政策資格審核。
房改房也計入家庭已有住房數量
細則中規定,拆遷安置住房由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核確定購買人,并報市住建委備案后直接進行網簽,網簽后計入已擁有住房數量。這意味著,已經獲得了一套拆遷安置房的家庭,還可以新購買一套住房;而如果加上拆遷安置房,家中已有兩套住房的,則無法再新購住房。
據北京市房協副秘書長陳志介紹,北京的限購政策中,認定的是家庭已擁有的住房數量,那么只要是擁有產權的住房,都會計算為家庭已有住房,不但包括商品房,也包括房改房、拆遷安置房、有產權的保障房等。
那么北京戶籍家庭如果在獲得拆遷安置房時,家中已有兩套住房了,此時是否會因為限購而不能獲得拆遷安置房呢?對此,陳志表示,這是不會的。拆遷安置房是在拆遷過程中進行的補償,拆遷補償分為貨幣補償和實物補償兩種,安置房為實物補償。被拆遷家庭并非是主動去購買新房,而是被動的因拆遷而獲得補償,因此即使家中已擁有兩套住房,仍然不影響獲得拆遷安置房。
陳志表示,此次出臺的執行細則并沒有新的調控措施,只是對“京十五條”在具體執行操作時的細節規定,這將使北京的調控政策在細節上更加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