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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人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律師進行法律咨詢。 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庇佑著弱勢群體、困難群眾。2月16日,記者來到了市司法局一樓法律援助中心,與中心援助人員近距離溝通,對中心“應援盡援”的服務有了真切的體會。 一周內幫助農民工討回薪資 2011年1月17日,重慶籍農民工謝百力既開心又感動,因為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了一系列幫助(包括請專業律師介入此事等),他的訴求在短短一個星期內就如愿以償,成功討到了去年被拖欠薪資3000元。在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謝百力與拖欠他薪資的被申訴人藍某丁,一起當面簽訂了調解協議。整個援助調解過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謝百力一分錢都不用掏,由政府為法律援助對象完全“買單”。 事實上,這起案例并不特殊,這只是市法律援助中心很普通的工作內容,用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吳佩珠的話說“這是我們應該做的,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怕被麻煩,幫助的對象便是那些弱勢群體困難群眾等”。吳主任還向記者介紹,法律援助中心會安排法律援助人員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或是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為援助對象提供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提供民事、行政訴訟代理、刑事辯護、協助調解法律糾紛等內容。截至目前,全市12個法律援助中心已經在鄉鎮、街道、社區等設立了182個法律援助工作站。 市法律援助中心“應援盡援” 據了解,2010年,全市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535件,受援人數1637人,接待法律咨詢2348人次,為困難群眾挽回經濟損失 2635.78萬元。辦理了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38件,其中,涉及工傷的有64件、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有78件、婚姻家庭的有10件、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有142件、其他144件(包括請求社會待遇、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等)。 “應援盡援”,如今,除了凡事由、案由發生在漳州市轄區內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農村五保戶、患有嚴重疾病的人請求侵權賠償等弱勢群體有充分理由和證據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確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均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從去年7月1日起,市法律援助中心又降低門檻,擴大法律援助受理范圍,因工傷、交通、醫療等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家庭暴力產生的民事權益,以及農民工請求追討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金等都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即便是對服刑人員,市法律援助中心還組織律師深入漳州監獄為服刑人員開展法律援助活動。2010年11月25日下午,市法律援助中心組織了10 余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師到漳州監獄,為45名服刑人員開展了“一對一、面對面”的法律宣傳、咨詢活動,指派知名律師給服刑人員上課,進行心理輔導。這樣的活動得到了服刑人員的熱切回應,有些服刑人員還給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師寫來信件,希望能夠與律師進一步溝通。而法律援助中心不僅重視了這樣的請求,并且切實為其實現,指派律師與之進一步了解情況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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