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球队的数据对比/欧冠决赛直播哪里看/韩国足协杯/朱拉伊

文章內容  

快遞業如何從粗放走向規范

2011-1-12
 
隨著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快遞業也獲得了迅猛發展,但方便群眾生活的同時,快遞業的問題也越來越凸顯。

  快遞公司對寄送物品幾乎不進行檢查驗視,違法、違禁等物品也通過快遞“流通”起來;給朋友寄禮物,朋友收到的卻是“遲來的祝福”;網購的商品,快遞員常常把快件交給門衛、物業,收貨人被撇在一邊;收到后想先驗貨,卻被告知先簽字后驗貨,貨物破損、丟失的賠償數額與實際損失相差較大……近日,一個“申通快遞暴力分揀物品現場”的視頻在網上熱播,更是突出暴露了快遞業的問題。

  快遞業如何才能從粗放走向規范?

  1. 快遞物品幾乎不進行檢查

  ●快遞公司為了多招攬生意,幾乎是給錢就給送,大量違法、違禁物品由此“流通”

  春節將近,北京的小唐要寄一些衣物回老家,就選擇了北京市西城區一家快遞公司。在上門取貨時,快遞員只是簡單地問了一下“寄的是什么”。在得到“衣服”的回答后,快遞人員讓他簡單填寫了一張單據。稱重,收費,從頭至尾,快遞員沒有檢查郵寄物品,也沒有提出檢查的要求。小唐試探著問:“不用檢查吧?”快遞員爽快地回答:“不就是衣服么,沒必要。”隨即騎著電動車揚長而去。

  小唐的奶奶患有肩周炎,去年夏天他曾通過這家快遞公司寄送藥物回家。當時他去了這家快遞公司,只見公司外面停著許多電動三輪車。他走進公司發現,狹小的空間里橫七豎八地堆著大小不一的郵寄物品。一個女工作人員問他:“要寄的是什么東西?”小唐回答:“藥物。”服務員便不再問什么,談話的重點隨即轉移到討價還價上。整個交談過程中,快件與地面撞擊的“砰砰”聲不絕于耳。

  事實上,與郵局相比,許多快遞公司在接受快遞委托時并不對貨物進行開包檢查,看似尊重客戶的隱私,卻不僅可能損害客戶利益,而且留下了安全隱患。很多快遞公司因為未對貨物進行嚴格檢查使得一些違禁品得以“流通”。

  2. 物品丟失損壞時有發生

  ●先簽字再驗貨,是快遞行業的慣例,收貨人往往是在簽了字之后才發現物件損壞、丟失

  2010年12月15日,家住海南省海口市的郭女士遭遇了這樣一件事:郭女士的朋友從溫州通過快遞公司郵寄了一只價值萬余元的黑色香奈兒包給她。可是,朋友的好意并沒有能夠給郭女士帶來好心情,朋友郵寄給她的皮包不是快遞人員親手交給她簽收,而是由她工作所在大廈的物業人員轉交給她的。郭女士當著物業人員的面打開快件驗貨,結果發現包的外扣已經斷掉。“我又沒有委托物業代簽快件,為什么快遞公司不交給本人簽收?”郭女士憤然致電快遞公司客服人員詢問此事。隨后,負責寄送的快遞員來辦公樓找她,但表示也沒辦法解決此事。

  此后,快遞公司營業部的主任出面,但問題仍然沒有解決,該主任辯稱:“當時我們檢查過郵件的外包裝,沒有出現運輸過程中的擠壓損壞等問題,所以不予賠償。”主任向郭女士表達了歉意,表示“最近郵件進出量比較大,希望她能理解”。

  皮球又被踢回給了郭女士,只是,我們不知道誰來理解郭女士。

  3. 賠償與實際損失相差較大

  ●運送的貨物被損壞,但是快遞公司的賠償卻快不起來

  近日,江蘇的薛女士在315電子投訴網上陳述了自己的遭遇。她在淘寶網上購買了一張大木床。然而收件之后,她發現木床的質量不盡如人意,于是就與徐州的賣家聯系退貨,并最終于2010年11月26日委托申通快遞將床寄回徐州。令薛女士想不到的是,與自己輕松付款、貨物平安到達不同的是,貨物“返鄉”和自己求償的過程卻異常艱難和耗神。

  經手薛女士退貨的是申通快遞常熟分公司的員工小費。小費告知薛女士,如果薛女士用自己的包裝來包裝木床,貨物如果發生損壞責任不好區分,建議使用快遞公司的包裝。薛女士采納了小費的建議,使用了快遞公司的包裝,并支付了240元。

  11月30日,徐州的賣家收到了薛女士所購木床的床頭,但床頭部分已經壓斷;12月4日,賣家收到了床板,而床板也已被壓斷。賣家向薛女士提出了賠償請求,賠償額達400元。薛女士認為責任在快遞公司,就向申通快遞提出了賠償請求。快遞員小費安慰薛女士,他們肯定全額賠款,并讓薛女士向快遞公司經理提出賠償。然而,經理只答應賠償100元。

  不甘心的薛女士又跟賣家提出協商,賣家也答應賠償額降到300元。為了息事寧人,薛女士提議自己負擔100元,申通快遞公司負擔200元,公司經理口頭表示同意,此后卻被快遞公司的老板斷然拒絕。多次交涉未果后,該經理不再接聽薛女士的電話。

  無奈之下,薛女士只得接受100元的賠償。然而,好幾天都沒有收到這100元,薛女士質詢原因時,該經理只是推脫說“太忙了忘了”,幾次口頭答應“當天送到”,結果都不了了之,并且不再接薛女士的電話,最后手機也停機了。再聯系小費時,小費也與該經理如出一轍。憤怒的薛女士撥打申通常熟分公司的投訴電話,電話卻一直沒有人接。 (秦佩華)

  快遞應納入消法調整

  訪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符啟林

  快遞業務適用郵政法

  問:符教授,目前快遞業務主要適用什么法律?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規定,快遞公司屬于郵政企業之一,快遞業務主要適用郵政法。2009年修訂的郵政法第六章對快遞業務進行了專門的規定,設定了快遞公司的市場準入門檻,如注冊資金、服務能力、服務質量、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范、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等要求。

  雖然法律有以上規定,不過由于快遞行業發展過快,難免魚目混珠,近年來,有些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也加入到了快遞行業。

  快遞應驗視交付的物品

  問:快遞公司是否應對快件進行檢查?如果不檢查,快遞違禁物品被海關、機場沒收時,快遞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答:郵政法第24條規定,郵政企業收寄郵件和用戶交寄郵件,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第25條同時規定,郵政企業對郵件收寄進行驗視,用戶拒絕驗視的,郵政企業不予收寄。

  郵件收寄查驗制度一方面可以防止違禁品通過郵政的渠道傳播,另一方面也考慮到運輸工具和其他客戶財產的安全。所以,在實踐中,有的快遞公司對客戶交付的物品不予驗視是違反郵政法的,若因此發生快遞違禁物品被海關、機場沒收等現象時,快遞公司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損失賠償適用民法規定

  問:如果快遞發生損壞、丟失、調包時,賠償應該怎么處理?

  答:這是郵政法第45條所規定的內容。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郵件損失,損失賠償適用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因此客戶應注意保存相關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損失范圍,貴重的物品應主動購買保險以防萬一。另外,也要分清責任。如果是因為快遞公司的原因造成物品的損失,則由快遞公司承擔責任;如果是生產或銷售企業的原因,則應由相關的企業承擔責任。

  加強對快遞市場的監管

  問:新形勢下,如何從法制角度規范快遞市場?

  答:修訂后的郵政法實施后,給快遞業務的發展開拓了更廣闊的空間,滿足經營許可條件的企業已越來越多,企業發展開始轉型。快遞公司迅速增加的同時,快遞業務市場競爭不斷加劇,不免會出現一些不講商業信譽、損害用戶利益的現象。在新的形勢下,一方面政府應加強對快遞市場的監管,嚴厲打擊違反郵政法的行為;另一方面,應將快遞服務納入將來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調整范圍,以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由于網上購物的法律規定尚不完備,建議客戶在進行網購時注意防范相關網絡欺詐風險,保護好個人隱私,注意交易安全。

  問:您認為是否有必要制定快遞法之類的專門法律?

  答:我認為快遞行業雖然發展迅速,但現在還沒有達到非要制定專門的快遞法來進行規制的程度。如果將來出現現行的郵政法無法調整的情況,也可以通過修改郵政法來規范快遞行業的發展。 (唐瑞群)

  國家郵政局:嚴禁野蠻分揀

  針對歲末年初快遞業務“爆倉”以及部分快遞公司暴力分揀包裹,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現象,2010年12月31日,國家郵政局下發《國家郵政局關于做好旺季期間快遞服務督導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節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提出,時值歲末年初這一特殊時期,各地郵政管理部門應督促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做好節日的生產安排,保持正常的生產秩序,確保郵件、快件的正常運輸和投遞,防止出現因快件積壓、滾存而造成延誤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各地郵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快遞企業的安全檢查,督促企業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和職工安全教育工作。各快遞企業要切實落實收寄驗視制度,嚴防收寄違禁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嚴格防范出現快件丟失、火災等安全隱患。

  國家郵政局強調,各地郵政管理部門應嚴格要求所屬企業和網點按照規范的操作流程,做好快件攬收、分揀和投遞工作,嚴禁出現野蠻裝卸和分揀扔件等問題。(鄭智軍)

  法規鏈接

  第五十一條 經營快遞業務,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快遞業務。

  外商不得投資經營信件的國內快遞業務。

  國內快遞業務,是指從收寄到投遞的全過程均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快遞業務。

  第五十二條 申請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二)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五十萬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的,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一百萬元,經營國際快遞業務的,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二百萬元;

  (三)有與申請經營的地域范圍相適應的服務能力;

  (四)有嚴格的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和完備的業務操作規范;

  (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十三條 申請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提出申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或者經營國際快遞業務的,應當向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提交申請書和有關申請材料。

  受理申請的郵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郵政管理部門審查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申請,應當考慮國家安全等因素,并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

  申請人憑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后,方可經營快遞業務。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快遞業遞的不是物品,是信任

  ●只顧賺“快錢”,無異于飲鴆止渴

  最近,關于快遞業的話題引起了社會關注。針對“暴力分揀”,國家郵政局日前下發了關于做好旺季期間快遞服務督導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郵政管理部門督導企業做好快遞服務工作,保障服務質量。

  快遞業是一個新興行業。隨著“網購”逐漸成為城市居民一種新的生活方式,快遞業呈現了快速發展的勢頭。在行業的快速上升期,少數快遞公司忙于賺“快錢”,忽略了行業自律和行為規范,損害了廣大顧客的利益,必將影響整個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現代社會的生活節奏越來越快,時間成本也越來越高,市場分工勢必催生快遞業的興起。人們需要專業的投遞員,把物品安全、快捷地交付給客戶。市場形成之初,快遞業面對的是供不應求的買方市場。尤其在元旦、春節等旺季,大街上舉目可見穿梭的快遞人員和車輛;身邊的朋友也常常抱怨旺季快遞難以及時送達。除了延誤之外,破損、丟失等情況也屢見不鮮。如果任由這種局面延續,將不僅影響快遞業的健康發展,也勢必影響上游產業如網購業的生存和發展。

  套用一句流行語來說,快遞業遞的不是物品,是信任。有一本暢銷書叫作《把信送給加西亞》,講述的就是關于承諾與責任的故事,對快遞服務的購買者和接受者來說,選擇一家快遞公司,就等于把信交給了信使;對快遞公司來說,這意味著承諾和“使命必達”。

  從國外快遞業的發展來看,準時、安全和信譽是行業的生命。如果只顧拿更多的業務單、賺“快錢”,將不可能產生可長可久、持續發展的快遞產業。更為緊迫的是,如果國內的快遞業不能及時認識到這一點,隨著快遞業的開放,國外公司的進入和擴張,國內快遞業的低價優勢將會逐漸喪失,市場份額也將逐漸被占領。

  因此,加強快遞市場的監管和行業自身建設,不但要從消費者權益的角度考慮,更要從行業的生死存亡角度考慮。只顧賺“快錢”,無異于飲鴆止渴。另外,相關部門和快遞公司也要盡量設法改善從業人員的待遇,只有當他們四處奔走而沒有后顧之憂時,準時、安全和信譽才有可能實現。

   隨著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快遞業也獲得了迅猛發展,但方便群眾生活的同時,快遞業的問題也越來越凸顯。

  快遞公司對寄送物品幾乎不進行檢查驗視,違法、違禁等物品也通過快遞“流通”起來;給朋友寄禮物,朋友收到的卻是“遲來的祝福”;網購的商品,快遞員常常把快件交給門衛、物業,收貨人被撇在一邊;收到后想先驗貨,卻被告知先簽字后驗貨,貨物破損、丟失的賠償數額與實際損失相差較大……近日,一個“申通快遞暴力分揀物品現場”的視頻在網上熱播,更是突出暴露了快遞業的問題。

  快遞業如何才能從粗放走向規范?

  1. 快遞物品幾乎不進行檢查

  ●快遞公司為了多招攬生意,幾乎是給錢就給送,大量違法、違禁物品由此“流通”

  春節將近,北京的小唐要寄一些衣物回老家,就選擇了北京市西城區一家快遞公司。在上門取貨時,快遞員只是簡單地問了一下“寄的是什么”。在得到“衣服”的回答后,快遞人員讓他簡單填寫了一張單據。稱重,收費,從頭至尾,快遞員沒有檢查郵寄物品,也沒有提出檢查的要求。小唐試探著問:“不用檢查吧?”快遞員爽快地回答:“不就是衣服么,沒必要。”隨即騎著電動車揚長而去。

  小唐的奶奶患有肩周炎,去年夏天他曾通過這家快遞公司寄送藥物回家。當時他去了這家快遞公司,只見公司外面停著許多電動三輪車。他走進公司發現,狹小的空間里橫七豎八地堆著大小不一的郵寄物品。一個女工作人員問他:“要寄的是什么東西?”小唐回答:“藥物。”服務員便不再問什么,談話的重點隨即轉移到討價還價上。整個交談過程中,快件與地面撞擊的“砰砰”聲不絕于耳。

  事實上,與郵局相比,許多快遞公司在接受快遞委托時并不對貨物進行開包檢查,看似尊重客戶的隱私,卻不僅可能損害客戶利益,而且留下了安全隱患。很多快遞公司因為未對貨物進行嚴格檢查使得一些違禁品得以“流通”。

  2. 物品丟失損壞時有發生

  ●先簽字再驗貨,是快遞行業的慣例,收貨人往往是在簽了字之后才發現物件損壞、丟失

  2010年12月15日,家住海南省海口市的郭女士遭遇了這樣一件事:郭女士的朋友從溫州通過快遞公司郵寄了一只價值萬余元的黑色香奈兒包給她。可是,朋友的好意并沒有能夠給郭女士帶來好心情,朋友郵寄給她的皮包不是快遞人員親手交給她簽收,而是由她工作所在大廈的物業人員轉交給她的。郭女士當著物業人員的面打開快件驗貨,結果發現包的外扣已經斷掉。“我又沒有委托物業代簽快件,為什么快遞公司不交給本人簽收?”郭女士憤然致電快遞公司客服人員詢問此事。隨后,負責寄送的快遞員來辦公樓找她,但表示也沒辦法解決此事。

  此后,快遞公司營業部的主任出面,但問題仍然沒有解決,該主任辯稱:“當時我們檢查過郵件的外包裝,沒有出現運輸過程中的擠壓損壞等問題,所以不予賠償。”主任向郭女士表達了歉意,表示“最近郵件進出量比較大,希望她能理解”。

  皮球又被踢回給了郭女士,只是,我們不知道誰來理解郭女士。

  3. 賠償與實際損失相差較大

  ●運送的貨物被損壞,但是快遞公司的賠償卻快不起來

  近日,江蘇的薛女士在315電子投訴網上陳述了自己的遭遇。她在淘寶網上購買了一張大木床。然而收件之后,她發現木床的質量不盡如人意,于是就與徐州的賣家聯系退貨,并最終于2010年11月26日委托申通快遞將床寄回徐州。令薛女士想不到的是,與自己輕松付款、貨物平安到達不同的是,貨物“返鄉”和自己求償的過程卻異常艱難和耗神。

  經手薛女士退貨的是申通快遞常熟分公司的員工小費。小費告知薛女士,如果薛女士用自己的包裝來包裝木床,貨物如果發生損壞責任不好區分,建議使用快遞公司的包裝。薛女士采納了小費的建議,使用了快遞公司的包裝,并支付了240元。

  11月30日,徐州的賣家收到了薛女士所購木床的床頭,但床頭部分已經壓斷;12月4日,賣家收到了床板,而床板也已被壓斷。賣家向薛女士提出了賠償請求,賠償額達400元。薛女士認為責任在快遞公司,就向申通快遞提出了賠償請求。快遞員小費安慰薛女士,他們肯定全額賠款,并讓薛女士向快遞公司經理提出賠償。然而,經理只答應賠償100元。

  不甘心的薛女士又跟賣家提出協商,賣家也答應賠償額降到300元。為了息事寧人,薛女士提議自己負擔100元,申通快遞公司負擔200元,公司經理口頭表示同意,此后卻被快遞公司的老板斷然拒絕。多次交涉未果后,該經理不再接聽薛女士的電話。

  無奈之下,薛女士只得接受100元的賠償。然而,好幾天都沒有收到這100元,薛女士質詢原因時,該經理只是推脫說“太忙了忘了”,幾次口頭答應“當天送到”,結果都不了了之,并且不再接薛女士的電話,最后手機也停機了。再聯系小費時,小費也與該經理如出一轍。憤怒的薛女士撥打申通常熟分公司的投訴電話,電話卻一直沒有人接。
 

打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