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制度實現了事故調解率提高、群眾滿意率提高、執法公信度提高、社會和諧度提高的多贏效果。目前,江蘇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工作在全國處于領先水平。”省交巡警總隊副總隊長陳玉峰介紹說,近期,江蘇在公安部、司法部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損害賠償人民調解工作會議上,專門介紹了開展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工作的經驗和做法。
近年來,省公安廳把推進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工作作為全省公安機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抓手,從組織機構、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工作銜接、保障措施等七個方面對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工作進行了規范,保障了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工作的有序運作。
“不可能,1萬元?休想。”
“8000?別想美事。”
1月6日下午4時,蘇州市園區交巡警大隊勝浦中隊調解室內,一場艱辛的調解工作正在進行中。唇槍舌戰間,一起交通意外傷害事件正慢慢浮出水面。
李某晚上騎著電動自行車路過剛剛施工完畢的勝浦大橋,因撞上施工人員沒有來得及清理的水泥堆,而造成衣服被撕壞,電動車外殼受損。
李某找到施工方要求賠償1萬元經濟損失,但施工方堅決不肯。此后,在勝浦中隊的主持下,雙方展開了多次協商。然而,因雙方分歧過大一直未能達成統一意見。此時,人民調解員徐更夠及時介入。
“既然雙方主動要求調解,說明此事仍有成功的可能。大家談得差不多了,我們做老娘舅。“徐更夠先向傷者解釋了人身損害賠償的相關法律法規,同時依據有關票據測算了賠償標準。在當事人接受該標準后,徐更夠再次將該賠償標準作為基礎,詳細分析雙方的利害關系。
“雖然你傷勢不算太嚴重,但等到你的傷勢完全恢復還是需要一段時間,到那時,施工隊都已經離開工地了,你找他們賠償就更不容易了。
“是你們沒有及時清除障礙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你們肯定要承擔一定的經濟賠償。”
就這樣,從1萬,8000,5000,
4000——經過多番調解,當事人終于順利達成了協議。
蘇州交巡警支隊副支隊長朱強告訴記者,園區大隊勝浦中隊調解室是全市首個在交巡警中隊設立的調解室。自2009年7月至目前,中隊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804起,其中當事人愿意接受人民調解的612起,人民調解占比76.1%,人民調解成功率100%,無一例引起信訪投訴的,無一例重復調解的。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蘇州交巡警支隊虎丘大隊事故處理中隊人民調解室從事故調解實際需求出發,聯合法院、司法局以及蘇州市保險行業協會,建立了聯合調處機制,使民事糾紛可以在行政調解、人民調解、訴訟調解的立體式服務下得到解決。還通過評選人民調解員優秀案件,推動人民調解案卷質量的提高。在2010年,由事故處理中隊人民調解室調解的6個案件被虎丘區司法局評為優秀案件。
據省交巡警總隊負責人介紹,2009年7月,我省公安機關在全省已建立60個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中心、157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基礎上,進一步整合社會資源,會同司法行政部門在全省全面推行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制度,形成了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和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四位一體、互為補充”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處格局。
目前,鹽城各地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工作人員和經費的保障已納入2011年財政預算。2010年,鹽城市共接處警各類道路交通事故40176起,其中受理申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人民調解案件18571起,受理率46.22%,結案18121起,結案率97.58%,涉及金額1.05億元。實現亡人交通事故民事賠償和解率、信訪積案調結率和亡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破率“三個100%”的歷史性突破。該市創新管理、化解矛盾的做法,得到省公安廳的充分認可。泰州市交巡警支隊主動與市司法局溝通協調,多次召開座談會,協調解決資金來源,研究操作運行方式,制定實際工作流程,實現人民調解與交通事故案件調解工作的無縫對接和良性互動。截至2010年底,共受理民事損害賠償糾紛3854起,調解結案3644起,調解成功率達94.55%,涉及賠償金額1670.45萬元,向社會發放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工作告知書2萬余份,有效緩解警力不足矛盾,方便人民群眾辦事,大大降低了執法成本。 至目前,全省共建立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工作室452個(其中大隊138個,中隊314個),聘用專兼職人民調解員1182名。共受理交通事故137821件,調解結案129257件,涉及金額6.74億元,調解結案率達93.8%。交通事故信訪案件同比下降1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