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桐柏縣大河鎮石佛寺村一3歲女童,不慎誤服了奶奶的心臟病用藥后嘔吐不止。在采取急救措施后不見好轉的情況下,桐柏縣中醫院下發了病危通知書。患者家屬向縣中醫院120救護車付1000元費用后,由救護車送孩子轉院至南陽市中醫院救治。兩個小時后,救護車到達南陽市中醫院,但因錯過了最佳搶救時機,孩子不治身亡。返回桐柏縣后,患者家屬質疑縣中醫院耽誤了救護時間,并以此同院方進行交涉。但隨后發生的一系列事情,卻成了一家人的噩夢。如今,半個月過去了,被桐柏縣中醫院強行拉走的孩子尸體,家人仍不知在何方。
女童誤服藥,桐柏縣中醫院治不了,120收費千元轉院
昨日上午,桐柏縣大河鎮石佛寺村的張鳳菊向記者哭訴說,自己的婆婆4年前被查出患有心臟病,家中備有“地高辛片”,平時婆婆感覺不舒服時就服用1至1.5片。因自己和丈夫在縣城打工,3歲的女兒王宇(化名)隨奶奶生活。12月7日下午4時許,婆婆又感到有些胸悶,就拿出藥片放在桌子上,然后到廚房倒開水。回來時,婆婆發現藥片不見了,但當時也沒有在意。5時許,小王宇開始嘔吐不止,婆婆這才意識到孫女誤吃了自己的藥,趕緊叫來家人把小王宇送到桐柏縣中醫院救治。縣中醫院為患兒進行了洗胃、輸液等急救治療后,病情不見好轉,便下了病危通知書。
小王宇的奶奶鄧憲榮說,中醫院給下了病危通知書后,他們家屬在一起商量要求轉院到南陽市高一級的醫院進行搶救,并希望桐柏縣中醫院能配備車輛和救護醫生,但縣中醫院以種種理由推辭。最后,經他們苦苦哀求,醫院才同意轉院,并和120急救車司機私下協商運費1000元。一切談妥后,救護車在縣城接上醫生,在晚上7時30分出發。途中孩子意識還清醒,不時地喊奶奶,還要讓奶奶抱。快到南陽下高速的時候,醫生給孩子打了一針,隨后孩子的意識就不清晰了,用手抓頭,抓胸。大概9時許,孩子被送到南陽市中醫院,但南陽市中醫院的醫生說來得太晚了,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孩子恐怕不行了。過了一會兒,醫院宣布孩子搶救無效死亡。
尸體被搶,家人夜里被撂野外
張鳳菊說,救護車拉著孩子的尸體回到桐柏縣中醫院的時候,已經是晚上11時許。他們認為院方耽誤了搶救時間,應該對孩子的死亡負責,便與院方協商,但院方不予認可。
鄧憲榮說,就在家人與院方協商的時候,有人把孩子的父親王永軍叫下了救護車,然后救護車拉著尸體和4位女性家屬出了城,后面跟了3輛轎車。由于不知道救護車要開到哪里,途中,孩子的奶奶、姨奶和舅奶拍著車窗玻璃要求停車,車一停下,孩子的姨奶和舅奶就跳下車,攔在車前不讓走。最后,3位家屬被強行拉開,救護車載著孩子尸體和張鳳菊消失在夜色中。當時天很黑,她們也不知被撂在了什么地方,只好打110求救,最后被警車接回了縣城。第二天他們才知道,被趕下車的地方是城郊鄉火龍店村,離縣城有5公里遠。
張鳳菊接著說,3位老人被趕下車后,救護車拉著她繼續走,途中把她換到了后面的車上,隨后又被換到了第三輛車上。直到12月8日凌晨5時,第三輛車才把她送回桐柏縣中醫院,而此時,孩子的尸體卻不知被運到了什么地方。
院方認為是典型的醫鬧,稱尸體保存在尸檢所
張鳳菊說,第二天,不但孩子的尸體不見了,連自己的丈夫王永軍也沒了蹤影。8日晚上9時許,丈夫在離縣城10多公里的大山里被過路群眾發現,問他如何到了那里,丈夫一問三不知。可能是受了刺激,王永軍至今神志不清。
在桐柏縣中醫院,記者見到了該院副院長魏新選。他告訴記者:“這是一起典型的醫鬧事件。發生這樣的事情,主要是孩子誤服她奶奶的藥所致,醫院根本沒責任。家屬說急救車在縣城里轉悠接醫生耽誤了時間,實際上當時是順路接的。小孩死亡后,家屬抬了口空的水晶棺堵住醫院大門鬧事,并打了救護車司機,我們這才與家屬協商把尸體運到南陽市公安局尸檢所保存。桐柏縣沒有保存尸體的條件,根據《醫療事故處理辦法》規定,若患者對醫院方診療存在質疑,可以申請進行醫療事故鑒定,在48小時內進行尸檢,若48小時內沒有進行尸檢,尸體應保存在零下20攝氏度至零下18攝氏度的環境中。”他向記者出示了一張保存尸體的收條,收條上顯示“今收到桐柏縣王宇尸體保存押金1000元”字樣,沒有標明哪個單位,時間是12月8日。
對于半途趕家屬下車以及王永軍為何只身出現在大山里,魏新選稱他不知情。對于事情下一步如何處理,魏新選說,“希望雙方走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