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將法律援助服務向社區延伸,方便群眾法律求助,滿足群眾法律需求,解決群眾涉法實際困難,把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工作進一步深入、扎實地開展下去,更好地為社會困難群體提供法律援助服務,讓更多的困難群眾不出社區,就能解決法律糾紛問題,成都市司法局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關于廣泛深入開展黨員服務隊活動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將服務城鄉統籌、扎實推進黨員創先爭優活動與法律援助服務群眾、服務社會、服務發展的職能相結合,開展“法律援助進社區”大型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服務活動,以黨員服務隊進入基層社區的形式,為統籌城鄉發展和廣大群眾提供法律服務,現將“服務公約”公布如下:
一、服務形式
(一)組成法律援助黨員律師服務隊,設置法律援助信息聯絡點。在轄區內選擇并公布2-3個專業力量強、熱心公益事業的律師事務所,選派4-6名熱愛法律援助事業、熟悉法律援助申請流程的黨員志愿律師作為信息聯絡員,每周定期到社區無償提供法律援助咨詢服務,代為受理法律援助申請并轉交法律援助機構審查,擴大法律援助受理覆蓋范圍。
(二)推行預約上門服務。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正在接受住院治療的病人等特殊對象,實行電話和網上預約,上門服務。
(三)讓受援人選擇援助律師。建立并向社會公開法律援助律師專業分類名錄,載明律師專業方向、執業年限、辦案經歷等,在法律援助機構確定法律援助案件承辦人時,供受援人選擇。
(四)讓服務對象評價法律援助服務。向服務對象發放測評表,請服務對象測評法律援助工作。對受援人在告知相關權利義務時提供信封、郵票,以便服務對象及時地對法律援助服務進行評價。同時開展回訪受援人活動,通過上門、座談、電話、信函等方式,對受援人進行回訪,征求受援人對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建議,并建立回訪對象聯系卡,記錄回訪的具體時間、具體事項、搜集到的意見等。
(五)設立法律援助投訴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六)簡化法律援助受理審查程序。為低保人群、零就業家庭、有特殊困難的殘疾人、老年人,發放法律援助卡,對持卡人免除經濟困難審查。對農民工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案件,不再審查經濟困難條件。將特困企業職工、返鄉農民工、生活困難的被征地農民以及新失業人員等,納入重點范圍,簡化審批程序。對情況緊急或者即將超過仲裁或訴訟時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補辦手續。
(七)建立受援人聯系告知制度。告知受援人在法律援助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及時向受援人通報辦理法律援助事項的進展情況。法律援助事項為訴訟案件的,應當告知受援人在訴訟中的權利義務,提示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
(八)以社區志愿者為主要力量,在社區內對困難群眾集中的區域設立流動工作站,巡回受案,不斷拓寬法律援助的申請渠道。
(九)每季度組織法律援助志愿者到社區的企業、工地等發放和宣講《法律援助條例》,現場解答法律咨詢。
(十)每月組織黨員律師專家進入社區開展一次“法律援助門診活動”維護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
二、服務承諾
(一)接待服務“一個標準”:人民群眾滿意。
(二)案件受理“二步驟”:一次告知、二次受理。
(三)法律咨詢“三清楚”:事實經過詢問清楚、法律條文運用清楚、解決途徑告知清楚。
(四)窗口環境“四個無”:場所無雜物、地面無痰漬、秩序無喧鬧、設施無缺陷。
(五)接待來訪“五個一”:一張笑臉相迎、一把椅子讓坐、一杯清茶暖心、一腔熱情辦事、一句親切道別。
(六)政務公開“六公示”:受理條件公示、受理范圍公示、申請程序公示、便民措施公示、投訴電話公示、人員崗位公示。
(七)“12348”專線“七個要”:開關機器要按時、接聽電話要及時、服務人員要告知、接答用語要規范、解答問題要清楚、服務態度要親切、預約服務要落實。
三、服務專線電話:12348
四、服務受理大廳:青羊區柿子巷11號成都市法律服務中心一樓大廳
五、法律援助投訴電話:86267235
成都市司法局法律援助黨員服務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