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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孩和同伙搶劫殺人后逃亡 在母親勸說下自首

2010-11-24
 
        這是一個和母愛有關的故事:一名19歲男孩兒和同伙搶劫殺人后想逃亡,結果在母親勸說下投案自首,當他的同案犯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時候,他卻因為自首獲得了緩刑。他說,是母親給了他第二次生命。這是一個什么樣的母親?兒子入獄后,這個母親又為兒子做了什么?別急,聽我慢慢給您道來。

  【現場】書店經理為一名服刑人員送書

  11月19日,河南省第四監獄禮堂,當服刑人員孫歡從洛陽西工新華書店經理手里接過沉甸甸的電工維修書籍時,他的眼里泛著淚花,心里充滿感激之情。

  孫歡,27歲,洛陽市孟津縣人。8年前他因搶劫罪被判處死刑緩刑2年執行,因表現好先后被改判為無期徒刑、有期徒刑20年。據監獄教育科科長常志有介紹,目前,監獄已經為孫歡呈報了減刑申請。

  可是,一個書店經理為什么要專門給一個服刑人員送書呢?事情還得從孫歡的母親段女士說起。

  任何一個母親都會疼愛自己的孩子,不管孩子有什么樣的過錯,都會護著孩子,生怕自己的孩子受到半點委屈。但段女士和一般的母親卻不一樣,在鄰居的眼里,她甚至還有點“傻”。

  段女士有一兒一女,兒子孫歡不僅長得帥,還很聰明,唯一的缺點就是愛玩。就是因為貪玩,初中都沒畢業。2000年的一天晚上,孫歡突然跑回家,段女士發現兒子和平時表現不一樣,而且衣服上沾滿了鮮血。經過交談,她才知道,兒子在外面殺了人,這次回家來就是準備逃跑的。“當時我又是恨又是心疼,他想跑,可是我覺得只有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段女士回憶說,她看著孫歡收拾東西,然后開始勸他:“孩子,你從小到大沒聽過我的話,這次你就聽媽媽一次話吧。去自首吧,自首才是唯一出路。”后來,她陪著孫歡去了派出所。

  【轉折】同案犯被執行死刑,他被判處死緩

  “當時村里人說我傻,說這樣只能讓孩子送死。我當時說,他殺的要是你家人你就不會這么說了。他這樣是活該,法院怎么判,我們都認。”段女士覺得,兒子之所以犯錯誤,并不是書讀得少,而是不知道做人的道理。

  事實證明,段女士的選擇是正確的。

  孫歡歸案后,和他一起搶劫的同伙被判處了死刑立即執行,他因為有自首情節被判處死刑緩刑2年執行。那一年,孫歡才19歲。雖然嘴里說兒子“活該”,但段女士從來沒有放棄過自己的兒子。“是母親給了我第二次生命。”孫歡說,他被判刑后一直在河南省第四監獄服刑,由于孫歡習慣了鐵窗外自由自在的生活,在高墻內一度自暴自棄,情緒非常低落。在監獄第一年除夕時,孫歡給母親寫了封信:“媽媽,如果有來生,我還給您當兒子,我對不起您……”

  很快,監獄干警發現孫歡情緒不對頭。

  【新生】監獄里學技術,母親咬緊牙全力支持

  一個偶然的機會,干警聽到孫歡在哼唱歌曲,經過做思想工作,發現孫歡喜歡唱歌,而且嗓音不錯。于是,監獄干警讓他參加了監獄里的文藝隊。

  在文藝隊,孫歡開始系統地學習音樂,漸漸地,思想上也能想開了,臉上又有了笑容,又找到了生活的希望。沒多久,孫歡把想法告訴了母親,想讓母親幫忙買一些音樂方面的書籍。

  孫歡說:“讓我沒想到的是,我媽和我爸專門去北京給我買了音樂方面的書籍。”“光學音樂也不行啊,我還得學一門手藝才行,以后出去好找工作,我又讓我媽給我買了很多關于家電維修方面的書”。因為改造表現好,孫歡被減刑,他相信以后他還能被減刑,對未來也充滿了希望。

  其實,段女士的家庭情況很一般,她自己沒有工作,靠著老伴兒外出打工養家糊口。“只要是孫歡要求學習方面的書,我一定給他買,就是我少吃點,少穿點,也要給他買書。”段女士說。

  【感動】母親買書路上出車禍,感動當地書店

  但有些書籍過于專業,市面上并不容易買,段女士就到洛陽西工新華書店專門訂購,結果在取書的途中發生了意外。“那次我媽去給我買書,好不容易才買到,買完之后她太高興了,沒有注意看路,結果一不小心被車給撞了。可媽媽還是讓妹妹把書給我送來了,我是一個多月之后才知道媽媽被車撞了。”說起這件事,孫歡對媽媽是既感激又心疼。

  當地新華書店的工作人員知道段女士和兒子的事情之后,非常感動,決定專門去監獄,為孫歡和其他服刑人員捐贈一批書籍,讓他們更好地學習一些知識、安心改造。

  而新華書店的經理還專門為孫歡準備了專業性很強的書籍,并在11月19日上午,親手把書贈送給了孫歡。

  如今,孫歡已經掌握了電子、電工等方面的技術,正在積極改造,迎接新的明天。

  媽媽的愛 具有神奇的力量

  從19歲到27歲,孫歡已經在監獄里度過了8年青春時光,對他來說,這只能是個不能彌補的遺憾了。如果時間能夠倒轉,在作案之前,他能聽母親一次話,悉聽母親一次教導,悲劇或許不會發生。

  在孫歡失去自由前,他第一次聽了母親的話。就是母親的這次話給了他第二次生命。

  對此,我們只能說,他的母親是一個深明大義的母親,她沒有因為兒子犯錯而包庇,而是教他學會積極面對。在孫歡服刑以后,段女士也沒有放棄對兒子的希望,竭盡全力為兒子買書,讓他進步。

  孩子犯法鋃鐺入獄,作為家長,段女士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后一個。這不禁讓我想起了本報11月20日刊發的 《愛的缺失 讓他走上不歸路》,同樣是一個犯錯的孩子,他犯錯的原因卻是母愛的缺失,而當他出事后,他的親生母親依然不管不問。

  那個孩子“如愿”被判處了死刑。退一步講,即便他沒有被判處死刑,當他一個人孤零零在監獄服刑的時候,那個已經遺棄了他的家庭,會讓他看到第二天的希望嗎?

  因為之前多次到監獄采訪,我知道,不少人在犯法后都被家庭、親人遺棄了。

  沒有了自由,也沒有了親情和對明天的期待,被拋棄的人會好好改造嗎?心里沒了希望,燈光也是暗淡的。

  有資料表明,青少年犯罪,因家教不當引起的約占50%,如父母嬌生慣養溺愛孩子,教育方法簡單粗暴,家長教育方法不統一,放任不管、失管、過于嚴厲等都容易導致孩子犯罪。

  近幾年來,青少年犯罪越來越多。對于這些“迷途”中的孩子,我們應該怎么辦,全部都放棄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君不知,很多服刑人員在親情的感召下,通過自己的努力,出獄后又開辟了一片廣闊的天地。所以,最重要的,還是給那些迷途少年打開一扇窗,讓他們學會積極面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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