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出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通知的實施意見》,加強我省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全面提高全省安全生產水平。
《實施意見》明確,企業必須建立層級清楚、職責明確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落實安全投入、管理、裝備、培訓等措施。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承諾、安全生產例會、安全生產例檢、重大危險源監控、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管理6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必須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實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登記報告、分級治理、動態分析、整改銷號制度,做到整改方案、責任人員、整改資金、整改期限和應急預案“5到位”。《實施意見》要求,嚴格落實企業負責人輪流現場帶班規定,建立健全企業負責人帶班下井制度。國有煤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的黨委(總支)書記、副書記,礦長、副礦長、工會主席、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其他企業的礦長、副礦長和技術負責人要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
《實施意見》規定,全省所有企業必須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全面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等級考評認證工作,強制推行安全技術裝備,強制淘汰危及企業安全生產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