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購買了一件羊皮大衣,回家后發現質量存在問題,多次與商家協商未果后,李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商家雙倍返還購貨款1400元。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了此案。
據了解,李先生于2008年春節后不久,從某工貿有限公司處購買羊皮獵裝一件,價格700元。購買后,李先生發現該皮衣膻氣刺鼻,還存在裁剪錯誤,釘扣不齊等重大瑕疵。李先生多次到工商所投訴,工商所調解不成后,李先生訴至法院。
庭審過程中,李先生就皮衣存在的上述質量問題提請質量鑒定,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委托國家皮革制品質量檢驗中心對該皮衣進行質量鑒定。皮革檢驗中心在詢問了該皮衣情況后認為,關于皮制品氣味的國家標準并沒有頒布,而至于皮革裁剪、釘扣的質量鑒定則需要委托專家來進行,鑒定的難度和費用均較大。鑒于這種情況,雙方當事人均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調解解決爭議。
最終,某工貿有限公司同意退還李先生購貨款,雙方的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