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娛樂網”擅自轉載了12張“陳冠希抵達機場”的照片,北京東星視訊科技有限公司將天海川媒體技術有限公司訴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7500元。
原告訴稱,2009年4月9日在北京首都機場拍攝到一組“陳冠希抵達機場”的照片,原告對照片進行剪切并添加水印后,收錄入原告網站的圖片庫供簽約用戶使用。被告未經原告許可,擅自轉載其中12張照片,且未為原告署名,將圖片水印替換為“中國娛樂網”,其行為已構成侵權,故訴至法院,要求天海川公司停止侵權,在中國娛樂網首頁顯著位置連續1個月刊登聲明向公司賠禮道歉和消除影響,在《法制日報》上刊登聲明向公司賠禮道歉和消除影響,并向我公司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和公證費1500元。
被告辯稱,其圖片轉載自案外網站,涉案照片系原告攝影師的職務作品,不屬于法人作品,且被告在收到訴狀后已刪除涉案照片,原告要求的賠償數額過高,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12幅照片系職務作品,涉案照片除署名權之外的著作權由東星公司享有,被告的行為已侵犯原告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但原告對涉案照片不享有署名權,同時,被告對涉案照片添加水印的行為,未侵犯原告的修改權。最后,法院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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