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兩位男性朋友和一位女性朋友一起用餐,酒后到賓館開房休息,并共同對女性朋友實施奸淫。日前,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對被告人田開峰、周勇、張友海犯強奸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八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四年。
2009年3月16日凌晨1時許,家住安徽省明光市女山湖鎮的張友海和陳某某在該市池河大道中段“百姓人家”大排檔吃飯,期間,張友海邀請其朋友田開峰、周勇一起到“百姓人家”。之后,四人一起到該市藍天賓館304房間休息。進入房間后,田開峰、周勇、張友海又一起喝啤酒。凌晨兩點半左右,田開峰、周勇上前摸陳某某的乳房及下身并欲和陳某某發生性關系,遭陳拒絕并反抗而未遂。7時許,二人再次強行摸陳某某的乳房,陳不從并采用蹬腿、推搡、嘴咬等行為進行反抗,田開峰按住陳的手不讓其動彈,周勇便將陳的下身衣服扒掉對陳某某實施了奸淫。之后,田開峰也對陳某某實施了奸淫。9時許,田開峰再次欲與陳發生性關系,陳不從,田強行將陳的下身衣服扒至膝蓋處,張友海見狀竄上前幫助田開峰將陳某某的下身衣服扒掉,陳再次遭到田開峰的奸淫。當日晚上7時許,被害人陳某某在朋友的陪同下到該市公安局報警,遂案發。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田開峰、周勇、張友海無視國法,以暴力手段輪奸婦女,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均構成強奸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田開峰、周勇積極實施強奸行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張友海幫助他人實施強奸行為,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系從犯,依法應減輕處罰。被告人周勇協助公安機關抓獲被告人田開峰,屬立功,依法可減輕處罰。對被告人周勇的辯護人關于其有立功表現依法予以減輕處罰的辯護意見予以采納。三名被告人的辯護人的其他辯護意見與事實和法律不符,不予采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