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親不如近鄰,近鄰不如對門”,這句俗語已成為近門鄰居的嘴邊話語,然而在廣大的農村地區,為了多占公共面積惡言相向,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屢有發生,由此引起的相鄰關系糾紛案件起訴到法院,當事人往往贏了官司卻傷了和氣。近日,懷柔法院法官通過耐心細致地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圓滿調處了一起因在農村房屋公共走道兩頭壘砌鐵板墻而兩次起訴的相鄰權糾紛案件,使一年多的鄰里積怨得以冰釋。
孟波(化名)和后鄰孟仲曾經是和睦相處的鄰居,閑暇時你到我家吃個飯,我到你家下個象棋,是常有的事。但2007年后兩家關系卻急轉直下,原來事情是這樣的:兩家的房院間原來有一個2.2米寬的公共走道。2007年6月6日,孟仲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將上述走道東西兩頭各砌了2.7米高的磚墻,兩堵墻的南端都緊貼在孟某的房屋后墻,這為雙方后來的矛盾埋下了禍根。
俗話說:“齒沒有不碰舌頭的”。作為鄰居,因為這兩面磚墻陸續發生了一系列磨擦。孟波聽到傳言說孟仲是為了防盜才壘這兩堵墻的,且有人看見孟博之子扒孟仲家的墻頭,這把年逾七十的孟波一下氣倒了,再加上2008年雨水比往年都多,雨天的時候,孟波的房屋后邊排水不暢,屋檐流下的雨水由孟仲所建的兩堵墻流到孟波房屋后墻上,使孟波房屋后墻浸濕,多日不干。孟波就此事與孟仲多次協商,并經村委會調解均未果。有一次,孟波的家人對房屋進行修葺時,不小心將水泥濺在了孟仲家的墻上,雙方由相互謾罵到動手,氣氛異常緊張。沖突雖然在眾人的勸阻下得以平息,但兩家的關系卻徹底破裂了。此后,雙方類似的沖突從無到有、從小到大,不斷升級。在孟波看來,這兩面2.7米高的磚墻不僅堵在公共走道的兩頭,也堵在了自己的心里。2008年5月,孟波一紙訴狀將孟仲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支持了孟波的訴訟請求,并于2008年8月18日予以強制執行。但孟仲于當晚又用鐵板、磚將公共走道的兩頭堵住了。孟波越想越氣,干脆又將孟仲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孟仲排除妨礙。
懷柔法院法官于連鵬接手這件案子后,立刻意識到這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排除妨礙案件,而是關系到農村鄰里之間和諧的大問題,墻易拆,忿難平,處理不好兩家很可能就此結仇。這可不是司法裁判所追求的效果。庭前閱卷時,庭長季文忠和法官于連鵬一致決定用調解的方式解決這個案子,從做兩家的思想工作入手,融情、理、法于其中,可能會起到更好的效果,也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開庭時,果然不出所料,雙方都各持己見,爭執不下,到了劍拔弩張的地步,甚至雙方都甩出狠話,就算這個官司這一代人打不完,今后子子孫孫也要打下去,法官幾次出面維持法庭紀律,氣氛一時間充滿了火藥味。在耐心聽完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和答辯后,承辦此案的季庭長想方設法引導糾紛當事人從維護鄰里感情出發,協商解決。剛開始,兩家還是各執己見,絲毫不肯退讓。兩個多小時過去了,季庭長對雙方當事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講政策、講法律,講鄰里不和的危害,郁結在雙方心中的冰塊一點點溶掉,眼看雙方都有調解的意向,但都礙于情面不首先開口。季庭長語重心長地說,“‘遠親不如近鄰’,你們作為前后院鄰居,彼此要互相照應的時候太多了,因為兩面墻來來回回打官司,打掉了錢財,也打失了和氣,一筆寫不出兩個‘孟’字,你們難道真要為這一個通道一直打官司打下去嗎?”隨后,季庭長對孟波說:“您今年七十多歲了,老為這事生氣把身體折騰壞了多不值得。再說您在孟莊村生活也幾十年了,如果您讓出一點,姿態高一些,村里的群眾是會對這件事有公正的評價的。您今后建房、修葺房屋時孟仲也自然會為您提供相應的便利。”聽完季庭長的話,孟波似有所悟,沒說什么。季庭長又回過頭來做孟仲的工作,“你以前也當過村干部,應該知道好多事情應當從大局上考慮,鄰里之間有什么事情說不開的,雙方各讓一步,都體諒下對方,鄰里之間關系和諧了,過起日子來也舒服。”之前情緒一直激動的孟仲思想終于開竅了,“季庭長您的好意我知道了,我也讓一步,我同意調解。”在調解筆錄上簽字確認后,孟仲一聲“三哥”,孟波、孟仲之間所有的積怨已經成為了過去。
作為此案的書記員,我看到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這樣一個好的結局,也松了一口氣。《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不動產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這一條文在課堂上還有考試中不知背了多少遍,到今天這個案子我才有了真正深刻的理解!我不禁想起鄭板橋在收到家里人要求解決與別人相爭的三尺地的信后,作了一首詩:“千里捎書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結果,在鄭板橋家讓了三尺地后,鄰居為其精神感動,也退讓了三尺,給后人留下力了“六尺牌坊”的感人事跡。是的,無論是居住在繁華的鬧市或寧靜的鄉村,左鄰右舍都應和平相處,以誠相待。發生磕磕碰碰時,理應報著謙和忍讓的態度,處理好鄰居之間的誤會和糾紛,這樣才能構建起和諧的鄰里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