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點,是人睡覺最香甜的時段,也是最容易喪失警惕性的時候,同時也是竊賊們最易得手的時機。在這一時間,北京火車站候車大廳里,大多數旅客都還在睡夢中,誰也沒有留意到高某悄然上演了一場自以為是的拙劣表演。
高某,28歲,曾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兩個月前又因扒竊被治安拘留十五日,剛剛被釋放不久,游手好閑的他又想故技重施,來到火車站尋找機會。有過幾次被抓的經歷,高某也心有余悸,不敢輕易下手,鬼鬼祟祟地在人群中尋覓。
突然,高某眼前一亮,眼前一名躺在椅子上熟睡的旅客口袋里有一只手機露出來,“經驗豐富”的高某知道只要這名旅客稍一翻身,手機就會從傾斜的口袋里滑出來。高某緊緊盯著眼前的獵物耐心的等待時機。果然,沒過多久,這名旅客翻了個身,手機滑出口袋,落到椅子上。真是得來全不費功夫,高某迅速從旅客身邊“撿”起手機。還是摩托羅拉的新款,值不少錢呢。高某自我安慰地想:“這是我撿來的,不是偷的,不算犯法,送上門的便宜可是不要白不要!”雖然這么想,但心虛的高某還是立刻逃離了現場,混進站臺,登上了一趟開往河北老家的列車。
正當高某沾沾自喜的時候,其可疑行徑沒有逃過火車上乘警的“火眼金睛”。乘警見高某并無隨身行李,不像出遠門的樣子,而且目光躲閃,行為可疑,立即上前盤查。高某一沒有車票,二沒有身份證,搜出來一只昂貴的新款手機,明顯與其身份不符,且高某對手機的型號、號碼都說不清,乘警立即將其扣留。經進一步調查,手機的失主已經報案,高某后被檢察院以盜竊罪起訴。
在庭審中,高某還為自己狡辯,說手機是他撿來的,不是偷的。高某的辯解是站不住腳的,法院認為高某明知手機的所有人是誰而趁其熟睡之機秘密取得,其行為構成盜竊罪,其又是累犯,法院最終判處高某有期徒刑兩年。
盜竊的表現方式是多樣的,明知是他人財物而秘密非法占為己有即為盜竊。手機雖然滑出失主口袋,但并未離開該權利人的控制范圍之外,并不屬于遺失物,況且,即使是遺失物也應當返還失主,而不能非法占有。高某最終要為自作聰明的行為付出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