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機構:
市局企業注冊處及分局企業注冊處辦理
辦理期限
登記機關收到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核發《企業集團登記證》。
申辦資格:
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辦理手續 申請企業集團登記,應當向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
(2)企業集團章程;
(3)企業集團成員的法人資格證明;
(4)母公司對集團成員企業的持股證明或者出資證明;
(5)其他有關文件。
辦理程序:
審查→受理→決定 →發證
辦理依據:
關于印發《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工商企字(1998)第5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