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社會轉型過程中,農村未成年人犯罪的迅速增長成為突出問題。在未成年人犯罪主體中,來自于農村的、具有農村戶籍的未成年人比例在不斷上升。經濟的發展和農村未成年人犯罪率的上升已成為一個社會的悖論。針對這一現象,筆者以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法院2005年-2007年審理的少年刑事案件為研究基點,三年來該院少年庭共審理案224件329人,農村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分別占當年少年刑事案件的43%,51%和 67%。農村未成年人犯罪率的居高不下,對城市的預防犯罪和綜合治理帶來了極大的挑戰,不能不引起人們的重視。
一、基本特點
1、犯罪主體:犯罪年齡多集中在16-18歲,且文化水平普遍較低。該院近三年審理的農村未成年犯中,犯罪時未滿16周歲的僅占8.2%,而處于16-18歲年齡段的則占91.8%,文化水平普遍較低,具有小學、初中文化的占總人數的87.3%,且多數初中未畢業即已輟學,有的成為社會閑散人員到處游蕩,有的出外打工過早走上社會。文化程度的低下影響著農村未成年人的認識能力、觀察能力、分析能力和判斷能力,容易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2、犯罪類型:侵財類案件占絕對比重,涉案罪名呈現成人化特征。在農村未成年犯所涉及的犯罪中,以侵財為目的的盜竊、搶奪、搶劫等案件占絕對比重,涉及案犯人數占犯罪總人數的83.1%,但一些原本多由成年犯實施的犯罪如販毒、非法經營等,農村未成年人也開始有所涉及。
3、犯罪形態:“團體化”特點突出,共同犯罪比例較大。三年來該院審理的農村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占案件總數的61.8%。農村未成年人犯雖然在體力上占有一定優勢,但由于心理壓力大、缺乏作案經驗,在作案時多以團伙形式出現,少則三五人,多則幾十人,大多以同學、朋友、老鄉等血緣、地緣關系結成犯罪團伙,組合過程簡單,往往是臨時起意,一拍即合,一哄而上的臨時糾合,隨著一個犯罪活動的終結而自行解體。
4、犯罪手段:暴力性犯罪案件增多,且手段殘忍。很多農村未成年犯盲目崇尚武力,暴力化傾向極為明顯,在具體實施犯罪時,他們手持棍棒、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加害被害人時往往不計后果,有的暴力案件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危害性大。
5、犯罪目的:作案動機單純,主觀惡性不大。農村未成年人犯罪往往犯罪動機簡單、盲目,有很大的隨意性,沒有明確的目標和精心的策劃,絕大多數都是初犯和偶然性犯罪,其主觀惡性并不深,具備較好的改造基礎。
二、原因探析
1、農村未成年人生存能力差,法律意識淡薄,價值取向迷失。當前我國農村基礎教育落后,農村學齡兒童失學輟學現象嚴重,相當一部分農村未成年人不能接受更多的現代教育,又無技術特長,在城市難以找到理想的工作。再加上受農村社會、家庭環境等因素影響,農村未成年人整體法律意識淡薄,不知何為違法犯罪,甚至對現行法律予以質疑和蔑視,而受當前各種不良風氣熏陶,他們同時存在著嚴重的享樂主義、拜金主義的錯誤價值觀,相當一部分農村未成年人即是為了追求感官的刺激、生理的滿足和物質的享受而走上盜竊、搶奪、強奸等犯罪道路。
2、農村家庭的教育失當,或嬌縱溺愛,或粗暴簡單。很多農村家長由于文化水平較低或大多時間忙于生計,對外出務工的未成年子女幾乎不予管教,導致未成年人基本處于放任自流狀態,容易染上惡習走上犯罪道路。現在農村獨生子女增多,有的家長對孩子嬌縱溺愛,導致未成年人不能吃苦又貪圖享受,容易與人發生沖突,有的家長管教方法簡單粗暴,其酗酒、賭博、嫖娼等不良品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是非觀念造成很大負面影響,一旦離開農村來到城市,在失去約束之后往往容易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3、農村學校教育相對落后,教育機會不平等,學校教育管理松懈。農村地區基礎教育設施落后,一些地區甚至還不能切實落實義務教育,很多適齡未成年人輟學在家過早走上社會。而學校的教育則重視智育輕視德育,法制教育幾乎空缺,對學校經常出入網吧、游戲廳等娛樂場所缺乏及時有效的管理和教育,導致農村未成年人法律知識薄弱,容易受到誘惑或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一些隨父母進城的未成年人難以享受與城市同齡人平等的教育機會,在城鄉二元分割的社會中農村未成年人被隔離和排斥在主流社會之外,很容易產生社會挫敗感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
4、社會轉型期矛盾凸顯,不良媒體影響巨大,特定場所管理松懈。社會轉型過程中由于社會發展失衡導致的社會極化和社會排斥是農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而各種媒體資訊充斥著誨淫、暴力、兇殺等不良信息,對心智尚未成熟而又缺乏監管的農村未成年人極易產生直接影響和刺激,而城市的火車站、娛樂場所等管理相對混亂,未成年人極易交到不良朋友,在這種環境的浸染下,他們從最初的小摸小偷發展到違法犯罪。
三、預防對策
農村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不僅自己要飽嘗牢獄之苦,而且還會給其所在家庭帶來傷害,使父母飽嘗思子煎熬之痛。同時也給社會帶來不安定的因素,影響和諧社會的創建。預防和控制農村未成年人犯罪,是當前全社會的當務之急,必須采取有力的措施。
1、做好農村基層組織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近年來,由于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農村基層組織忽視了該項工作,導致未成年人一旦輟學就進入社會,缺乏必要的過渡階段。因此,農村居委會應當發揮基層組織作用,切實做好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工作,防止出現輟學學生在管理上的“真空”現象?赏ㄟ^“送法下鄉”、“集市法律服務”以及“開庭到鄉村”等多種形式,對廣大農民特別是未成年人進行法制教育。
2、強化家庭美德教育,提高農村家庭家長社會責任感。積極開展“公民道德進萬家”活動,對農村家長加強宣傳,提高每一位父母的家長責任感和道德文化修養,自覺營造和睦健康的家庭環境。強化培養孩子良好品德的自覺性和責任感,營造健康和諧,積極向上的良好家庭氛圍,使家庭真正成為每一個未成年人溫馨呵護的港灣。
3、高度重視農村學校教育,保障農村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利。當前,要切實樹立教書育人觀念,改進教育方式,真正將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納入學校教育的重要日程,力爭使每一名農村未成年人都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4、加強對農村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幫教工作。增強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做人的意識。對那些一時不慎走上違法犯罪的農村未成年人,人民法院在審理時要注重對他們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符合判處緩刑條件的一律判處緩刑,同時要與其家庭、學校、基層組織共同配合,加大回訪考查力度,促使其悔過自新,重新做人,以實際行動匯報社會。
5、加強文化建設,增強健康文化對未成年人的影響。要采取切實措施,進一步凈化社會風氣,特別是加強對農村學校周邊環境及文化市場的整治,對網吧、游戲室、錄像廳等公共場所嚴格管理,嚴格控制未成年人出入,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作者單位: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