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嚴查瞞報事故行為 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2007/03/30 08:45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29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28日發出通報,要求依法嚴肅查處瞞報事故行為,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通報說,今年以來,山西、河南、遼寧等省份連續發生多起惡意隱瞞礦山事故的事件,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對此,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要求迅速查明真相,依法嚴懲瞞報者,重申有關制度,堅決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法律的尊嚴。
通報指出,瞞報事故行為嚴重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延誤了事故搶救的最佳時機,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更大的損失;有的無視礦工生命,不及時組織救援,甚至封井破壞事故現場,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影響極壞。
通報要求,堅決依法懲處瞞報事故、責任人逃匿行為。要加大對發生事故后瞞報、逃匿行為的懲治力度,對非法違法生產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后果且瞞報、逃匿的,要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公安機關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對事故后逃匿的有關責任人員的緝捕力度。對瞞報事故當事人和參與者的犯罪行為予以嚴懲,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通報強調,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鼓勵和支持群眾舉報、媒體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對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舉報的事故瞞報信息,要及時認真核查,情況屬實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并注意保護舉報人,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不及時調查處理的,要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通報要求,進一步加大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事故責任人特別是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嚴厲查處違法違紀和失職瀆職行為;切實加大安全監管監察和煤礦整頓關閉工作力度,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規范煤礦資源整合,加強巡回檢查,堅決防止借整合之名逃避關閉,堅決防止整合礦井非法、違法生產,對納入16種關閉對象的煤礦,堅決關閉,不留后患。
通報說,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和引導作用,加大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大力宣傳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舉措,及時報道各級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懲治非法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瞞報事故、追究事故責任的有關情況,以震懾和警示瞞報、逃匿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