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的責任是教書育人這誰都知道,但是如果說老師有責任掏錢支援養牛事業,估計沒幾個人認同,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偏偏發生了這么一件事。據7月18日的《焦點訪談》節目報道,佳木斯市郊區政府發紅頭文件要求干部教師掏錢支援養牛。文件要求郊區政府所轄的85個機關、單位和學校的干部、教師,參與到一項養牛工程當中。
這些干部或者教師,有的要在指定的信用社存入3000到5000元不等的現金,有的則需要買一頭到四頭不等的,每頭價格是17000多元的進口奶牛。
這一類的事情在今日之中國早已算不上新聞了,經常在媒體上看見類似報道,某某地方的基層政府以各種名義要求“吃皇糧”的公務員和老師交錢(或者直接從工資里扣錢)支援地方經濟建設。養牛算比較正經的名目,常見的有用來修橋、修路的,比較荒唐的則有買彩票的,甚至還有用來建廟的。這類事情不論其動機與效果如何,均屬違法行政,應當嚴肅查處。
拿佳木斯市養牛工程來說吧。郊區政府以下發紅頭文件的形式,在全區財政供養人員范圍內,推行支牧儲蓄活動,這種作法既違背了市場經濟的原則,也侵犯了當地干部、教師的合法利益,同時還存在違反國家金融法規的問題。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發展養牛產業是市場的主體――企業的事情。地方政府當然有責任為此提供一個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但是卻不應也無權直接插手具體的市場行為。無論打出多么動聽的幌子,為養牛業籌集資金都不是干部和教師的義務,勞動者的工資收入是公民私有財產,政府無權支配。儲蓄是民事行為,要本著自愿的原則,政府以紅頭文件的形式推行支牧儲蓄,并且把完成任務情況和業績考核掛鉤,是典型的違法行政行為。
說了這么多,其實都是一些常識而已,難道我們的政府官員連基本的常識都不知道嗎?究其根本,一方面,許多政府官員的觀念還停留在用國庫券抵扣工資的計劃經濟時代,總想用行政手段來推進市場經濟建設,一些地方官員盲目追求“政績”和經濟“成就”,沒有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沒有擺正自己在市場經濟中的位置,越俎代庖地插手市場行為;另一方面,市場經濟所要求的法治建設遠未完善,法律對公權力的約束,對私權利的保護都顯得相當無力,行政權力的越界、侵權行為往往得不到懲罰,結果導致基層公務員和教師的工資總是成了“唐僧肉”。
依法行政是市場經濟的本質要求。市場經濟要求政府、企業和公民的界限是清晰的,政府不能破壞游戲規則,用行政手段插手市場行為,更不能以發展經濟為名侵犯公民權利。佳木斯市發生的肆意踐踏市場規則和法治原則的事情在各地屢見不鮮,清楚地反映出市場經濟建設的道路并不好走。要用市場代替計劃、用有限政府代替全能政府、用法治代替人治,遠不象口頭上說起來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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