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鐵道部“4·28”鐵路特別重大事故善后工作指導組了解到,濟南鐵路局對與這次事故有直接關系的路局運輸處、調度所和淄博車務段的5名領導干部,實行停職檢查。同時,選拔配備了5名領導干部。
包括事發當天被鐵道部免職的濟南鐵路局局長和黨委書記,膠濟事故目前已有7名責任官員被免職或停職,有關部門處置之及時果斷可謂少見,尤其是事故發生后不到10個小時就將兩位主要負責人免職,更被譽為官員問責提速的典范。然而,與72個瞬間逝去的生命相比,官員的被動免職與停職多少讓人感到遺憾。
首先,截至目前問責官員的數量仍然太少。盡管事故調查工作還在進行中,但是,這么一起重大事故從上到下牽扯的官員絕不止寥寥幾個,任何與此相關的官員都應該先停職檢查,待事故徹底調查清楚之后再進一步追究。不如此,難以向死難者交代。
這是因為,如果一些責任官員依然在工作崗位上,有可能抱有僥幸的心理不配合調查,不利于問題更深入的挖掘。因為這起事故責任很清楚,不是天災而是人禍,讓所有涉案官員先停職檢查,是消除人禍再發生的首要辦法。
其次,至今沒有一個責任官員主動辭職。這些責任官員是想“戴罪立功”還是心存幻想逃脫問責?在筆者看來,責任官員大多在幻想調查不到自己頭上,即便調查到自己頭上,也是能推就推,以少擔責任為妙。
這與其他國家一些主動辭職的官員相比,反差極大。就韓國而言,近期先后有兩位官員因失職而主動下臺:建設交通部長因房價過高而主動辭職,文化遺產廳廳長因“第一號國寶”崇禮門被人縱火焚毀而鞠躬下臺。與韓國官員失職導致的損失相比,造成72人死亡的膠濟事故要嚴重得多,可主動辭職的官員未見一個,都是被動的免職、停職。
顯然,對于膠濟火車相撞這樣一起重大事故,既要有人來承擔法律責任,也要有人來承擔道義責任。如此,才能對得起死者,悲劇才不至于重演。但是現實告訴我們,不管是官員主動辭職的制度設計,還是官員個人的道德修養,都與公眾期待存在偏差。
同時,4月29日鐵道部掀起的鐵路系統深入開展的安全生產大反思、大檢查活動,至今沒有看到相關的問題報道和責任追究,也讓人遺憾。筆者并不是希望鐵路系統出問題,但不管是膠濟事故還是其他不斷發生的鐵路事故,都表明火車并沒有完全運行在安全線上,而是存在不少問題和隱患。
如果膠濟事故引發的大反思、大檢查活動,沒有認真落實,就很難發現問題,也很難問責官員,就不可避免問題再發生。對于膠濟事故,有論者就指出“重大責任事故問責貴在及時”,但在筆者看來,問責在事故發生之前才更有意義,而不是事故發生了才來問責。就拿膠濟事故來說,事故發生后不到10個小時就免職兩位主要負責人的舉動,能換回已逝去的72個生命嗎?
筆者以為,所謂大反思、大檢查,不能像一陣旋風吹一吹就散了;問責更不能像擠牙膏,發現一個問責一個,而是要從上至下,把所有責任官員統統揪出來,先停職檢查后,再進一步問責。這應該也是溫總理要求徹查責任的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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