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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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韋特物業公司正式入駐世紀花園,持續一年多的世紀花園物業風波終于塵埃落定。痛定思痛,歷經了維權道路的漫長和曲折,飽受“磨難”的世紀花園業主們逐漸冷靜,開始對整個事件進行反思:在這場維權運動中,業主與物業,究竟是誰動了誰的奶酪?難道業主維權竟是一把雙刃劍?
回溯:業主維權遭遇尷尬
2003年9月1日,《物業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這時,作為省會第一個吃螃蟹者,世紀花園首先成立了業委會。走馬上任之初,維權心切的業委會單邊做出一個驚人的舉動———炒掉了為小區服務的世紀華遠物業公司。據該小區的業主們說,作為小區業主的自治組織,小區業委會寄托了他們的希冀與重托。然而,事實遠比想像中要復雜得多———世紀華遠物業被炒之后,小區管理開始變得無法控制,矛盾與沖突層出不窮,而此時小區業委會卻已無力回天。在業主們的一片指責聲中,業委會自然消亡。
而接下來的一年多時間里,世紀花園的業主們不得不面對尷尬現實:屢遭停水、停電,垃圾無人清理,治安得不到保障……據悉,當時又有一些業主加入到維權行動中,但維權行動愈烈,結果卻愈惡化。業主們無奈地說:“我們就是在這種惡性循環中飽受磨難。”
這時,很多業主提出自己的疑問:一波比一波激烈的維權運動最終換來了什么?小區秩序無序,盜竊事件頻發,房價下跌……“現在是人心思安,還折騰什么呀?不管是哪個物業來管理小區,能讓居民過上安生日子的就是好物業。”當風波發展到最后階段,很多曾經狂熱的業主的話語中充滿了倦意與泄氣。
意義:“成功背后總要有人犧牲”
痛定思痛。歷經一年多漫長、曲折的維權道路,又親歷慘重的代價后,世紀花園的業主們多了理性,開始對曾經的行為冷靜地分析:“我們的維權并不像當初想像的那樣成功,而且結果遠遠背離了初衷,”“當初業主認為世紀華遠物業公司拍賣車位、出租幼兒園等行為侵害了小區業主的利益,便將其炒掉,現在想想未免過于草率,”“現在回頭看看,韋特物業的服務和原來世紀華遠物業相比,在某些方面尚有所不及,”“不過,畢竟韋特物業是業主們自己選出來的,可以說這就是進步。沒有嘗試就形不成經驗,每個成功經驗的背后總要有人做出犧牲,可以說我們雖敗猶榮。”
有關專家認為,雖然世紀花園的業主們對自己曾經的行為充滿自責,但這一系列事件本身的積極意義,仍是顯而易見。市政府政研室的一位工作人員認為,這場“世紀花園物業風波”結束了“開發商指定物業公司的時代”,打破了開發商與物業公司的近親關系,而迎來一個嶄新的“業主選聘物業公司的時代”;世紀花園物業風波猶如“前車之鑒”,讓政府及更多小區日后破解物業難題時,不用再“摸著石頭過河”。
“業主維權運動其實是廣大業主權利意識的覺醒。”河北省消協投訴部法律顧問、燕趙眾誠律師事務所王貞國律師曾經這樣說。在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出臺前,很多小區的物業管理部門一直認為自己是小區的管理者,動輒就以停水、停電來“威脅”業主,甚至向業主揮舞棍棒。媒體曾經報道過這樣一件事:省會某小區趙先生僅僅因為裝修垃圾沒能及時運走,竟然遭到十幾名手持木棒、電棍的保安恐嚇,結果,一名裝修工人在保安的推搡中受傷,業主自己也險遭不測。自《條例》出臺后,曾經作為“管理部門”的物業公司終于“轉型”成為面向業主服務的服務者。
評說:業主維權應由政府指導進行
“業主當家是大勢所趨,但是長期以來業主們與房地產商、物業公司矛盾積累,導致業主維權有點操之過急。”某物業公司的經理認為,業主維權意識的高漲與房地產業和物業服務行業長期以來存在的管理層次低、服務意識差等痼疾,必然形成短時間內難以調和的矛盾。而且,事實表明,業主維權意識仍然停留在感性階段,只知道維權,至于維護什么權利、怎樣理性且合法地維權,卻沒有清晰的認識。
“世紀花園這一年多來的風波,可以說給其他小區的物業管理上了生動的一課,業主們不僅學到了許多東西,政府部門也長了不少經驗,事實證明,業主維權如果僅憑一腔熱血,很容易造成混亂。要避免類似情況發生,還是需要政府部門的指導,在合理、合法的基礎上有條不紊地進行。世紀花園的經驗使其他小區的業主在維護自己的權益時不再需要摸著石頭過河。”一位城建部門工作者告訴記者,《條例》剛剛出臺時,連許多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都搞不清業主“自治”究竟是怎么回事,遇到需要從中協調時自然有點手足無措。世紀花園的這場風波給了人們一些啟示:要想當家就應該先想清楚怎樣當家。例如: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如何產生?業主的權益如何界定?選聘物業公司都有哪些步驟?最主要的一點就是事先必須想明白,業主到底想達到一個什么樣的居住環境,即維權的最終目標是什么?如果業主還未將這些問題搞清楚,便奮起維權,很可能會事與愿違,使小區管理陷入混亂。
實習生:劉丹、馬繼紅;本報記者:李保健、王俊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