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球队的数据对比/欧冠决赛直播哪里看/韩国足协杯/朱拉伊

用戶名:
密  碼:
文章內容  

環境公益訴訟適用調解的限度原則

2014-8-20
 
【案情】

  生豬養殖戶李金佑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違章搭建豬圈,且沒有建設相應配套環保設施。其將生產污水直接排入桃溪流域,破壞了桃溪水源,污染了周邊環境衛生。經福建省永春縣環境監測站檢驗,養殖場所排放污水屬于嚴重超標。環保行政執法部門與當地政府部門責令李金佑搬遷,但其拒不搬遷。

  桃溪是晉江東溪源頭,擔負著為下游數百萬泉州人民送去生命之水的職責。2013年4月9日,福建省永春縣東平鎮經濟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被告李金佑搬遷養殖場,排除對周邊環境的污染損害。

  【分歧】

  環境公益訴訟案件能否適用調解?

  一種觀點認為,環境公益訴訟解決社會與個體的利益沖突,訴訟目的是為維護社會的整體利益,其訴訟價值具有社會性。原告代表國家或集體利益提起公益訴訟,適用調解等于認同原告有權處分國家或集體利益,可能損害公共利益,所以環境公益訴訟不應適用調解。

  另一種觀點認為,環境公益訴訟的調解以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前提,其不僅能快速解決糾紛,使環境污染問題得到有效解決,而且被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一般會積極主動履行,社會公共利益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填補。

  【評析】

  筆者贊同第二種觀點。

  1、環境公益訴訟調解的理論支持

  環境公益訴訟,是指特定的國家機關和有關組織,對侵犯環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追究行為人法律責任的制度。傳統民事訴訟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利益沖突,目的是維護私主體的利益。環境公益訴訟是在維護社會整體利益的前提下,解決社會與個體的利益沖突,其訴訟價值具有社會性。傳統的訴訟理論中普遍采用的是“當事人適格”的理論,即直接利害關系人才有原告主體資格。環境公益訴訟是一部分人代表社會公眾行使訴權,權利實現的間接性使環境公益訴訟需要權利讓渡,即社會公眾將其處分權讓渡給原告。調解是指在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各方當事人就彼此之間的民事權益爭議自愿、平等地進行協商,相互諒解,達成協議,以解決糾紛的訴訟活動。原告享有訴權,說明原告對起訴標的具有直接利害關系,原告的訴權是適用調解的前提。原告因獲得公眾讓渡的權利而享有一定的處分權,當然有權與被告達成調解協議。

  2、環境公益訴訟調解的限度

  調解是我國司法特色,在自愿原則下達成的調解能有效化解人民矛盾,達到案結、事了、人合的目標。環境公益訴訟適用調解并不必然損害公共利益。環境公益訴訟與傳統民商事訴訟有別。后者解決的是單一的人身、財產關系,當事人對自己的權益有完全的處分權。前者解決的是社會公眾的環境權益,原告代替社會大眾行使訴權,其處分權受到一定的限制。為確保社會公眾利益不受侵犯,環境公益訴訟的調解要進行完善的制度設計,保證調解不損害社會整體環境利益。其實,傳統民事調解也以不損害公共利益為前提,但是考慮的出發點是調解是否侵害了訴爭權利之外的其他人的利益。而環境公益訴訟的不損害公共利益,除傳統考量外,還需判斷調解是否過分處分了公眾的環境權益。

  我國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限定在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嚴格的主體限定可確保原告提起訴訟和事后調解的出發點都是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環境公益訴訟原告享有的僅是有限處分權,無法放棄權益,原告達成調解需以不侵害社會公眾利益為前提。因此,在訴訟中應堅持有限調解原則。在2010年,云南省昆明市法檢兩院就出臺了《關于辦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了環境公益訴訟調解的限度原則。其中規定“人民法院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應當根據自愿、合法和不損害社會環境公共利益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贝送,環境公益訴訟還需從程序上保障調解行使的限度,調解的方案應由法院確認,防止損害社會公益。如增設法院確認程序,由司法機關行使審查權,判斷調解協議是否侵害社會公共利益。

  事實上,調解一直是解決環境公益訴訟的重要方式之一。民事訴訟法修改前環境公益案件就有以調解方式結案的。如2009年,中華環保聯合會與受害居民訴江蘇江陰港集裝箱有限公司的環境公益訴訟案,在江蘇無錫中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受到廣泛贊譽。

  環境公益訴訟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以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前提,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調解結果應符合社會大眾的整體利益。這不僅有法學理論支撐,而且體現社會價值內涵,是一種值得提倡的糾紛解決方式。

 

 

打印版

北京時代華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電子信箱:zhaodekun@hotmail.com
聯系電話: 010-58488182 59472226
咨詢電話: 18910811683【法律咨詢】 13001218281【企業培訓咨詢】傳真:010-58488182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羊坊店路光耀東方N座608 郵編:1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