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上網吧 兩16歲少年結伙搶劫未成年人
日前,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少年搶劫案。
小力(化名)和小俊(化名)今年都是16歲,又都是父母離異,過早輟學,經常泡在網吧。因為沒錢上網,小力開始搶劫,目標主要是在網吧上網的未成年人。
“他們采取推搡、拉拽,語言威脅等輕微暴力,搶錢、手機等物品。”據主審法官介紹,二人少時搶得幾元錢,最多時搶過500多元,有時搶來價值一兩千元的手機,轉手幾百元就賣掉。
“哪怕你平時聽我一點兒話,今天也不會站在這被告席上。你要接受這次教訓,走好今后的路……”法庭上,小俊的父親哭著勸兒子,小俊也表示很后悔。
法庭將擇日宣判。
四少年為朋友出頭被刺兩死兩傷 死者傷者均未成年
4名年僅十幾歲的少年,因為聽說在一處雜貨店上網的朋友被“欺負”,借著酒意,前去助陣,不料對方在打斗中亮出匕首,4名少年被捅致兩死兩傷。目前,黃江警方已介入案件調查。三名涉案嫌疑人中,目前已有一名14歲的四川籍男孩被黃江警方控制,另外兩人仍然在逃。
黃江合富南街40號一家雜貨店門口,正是張某、胡某7月19日深夜喪命的地方,另有兩個朋友李某、唐某因不同程度刀傷,至今還躺在黃江人民醫院手外科病房中。
據躺在病床上的李某介紹,當晚他與張某、胡某、唐某以及另外兩名女孩一起聚餐時,他接到了同學徐某的電話。徐某稱他在雜貨店上網,與旁邊的人發生爭執。
李某當晚不是很想去,但平時為人比較講義氣的張某,一聽說徐某被欺負,就打電話回去給徐某了解情況,隨后幾個人趕到雜貨店。
據李某回憶,在趕過去士多店的過程中,張某、胡某、唐某3人先一步趕到現場,他緊隨其后。
當李某到達合富南街40號小士多店門口時,看到胡某在昏暗的燈光下,正與1名男子在理論。很快便扭打起來。
瞬間場面就有些失控,混亂中,與胡某扭打的男子掏出匕首,刺中胡某胸部,頓時鮮血直流,胡某第一個倒在地上,抽搐不止。緊接著,唐某和張某也先后被刺,并失去反抗。
“你們別再打了。”李某沖上前給雙方勸架,結果被對方一刀刺在腹部。兩名男子行兇后,消失在夜色中。
李某忍著自己腹部受傷的劇痛,撥打110和120求助。警方隨后趕到,將4名傷者送往黃江醫院救治,但胸部中刀的張某和胡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李某和唐某腹部中刀,經救治后撿回一命,目前已經脫離危險,正在黃江醫院接受治療。
7月21日下午,黃江警方通報稱:7月19日晚10時40分許,黃江公安分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黃江鎮合路村合富南街一間路邊店鋪門口有人打架受傷。
接報后,黃江分局立即派員處警。經查,19日晚8時許,事主徐某(男,四川人)到黃江合路村合富南街一間路邊店鋪上網玩游戲,當時有另一名青年男子也在店里上網看電影。期間,徐某埋怨該青年男子上網看電影拖慢網速,影響其玩游戲。隨后雙方發生爭吵。
當晚10時許,徐某召集4名男子,青年男子也召集2名男子,雙方當面爭吵繼而打架,過程中,徐某叫來的4人被青年男子一方持刀捅傷,青年男子一方傷人后逃離現場。20日凌晨,徐某一方有2人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后,東莞市公安局抽調精干警力,會同黃江公安分局成立專案組,展開案件偵辦工作。
目前,徐某一方受傷的另外2人仍在醫院進行治療,暫無生命危險;徐某已被公安機關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大悟3未成年人行竊被抓 作案動機僅為籌錢上網
近日,大悟宣化派出所經縝密偵查,破獲系列危害鄉里盜竊案18起,涉案價值近萬元,抓獲嚴某(男,16歲,大悟人)為首的三名未成年人盜竊團伙。令人惋惜的是另兩名同伙張某某,男、13歲、在校學生,羅某、男,13歲、在校學生,作案動機僅僅是為了搞錢上網,三名未成年嫌疑人中,張某某、羅某因不滿14周歲,免于刑事處罰,責令其家長嚴加管束。
家住宣化店鎮街道的陳婆婆經營一家小賣部,今年以來連續兩次被盜,這樣的情況還發生在多個小賣部中,雖然盜竊物品價值不大,但擾得街坊四里人心惶惶。被盜一商戶反映:“街上被盜了這么多次,像我這一個人在家非常害怕,總怕那一天發生謀財害命,一個人在家確實不安全。” “大白天的都敢到店里來搶,思想上好大壓力,就怕將來發生更大的案件。”
嫌疑人每次盜竊的金額雖然不大,但是次數非常多,而且選擇的對象一般都是老弱病殘等弱熱群體,從作案性質來看,已經從盜竊向搶奪發展。民警對接連發生的案件進行并案偵查,發現這伙蟊賊一般都是采取撬鎖或者撬窗戶進入屋內進行盜竊,甚至個別時候,直接拿起香煙就跑,而盜竊物品主要是香煙,最多的時候,店鋪能丟失10多條香煙。而且,從作案手段看,這伙蟊賊還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
竊案雖小,但查破難度并不輕松,民警在案發時段地時段開展走訪排查、蹲點守候。經過一個多月的艱苦偵查,6月24日民警根據線索確定16歲的嚴某有重大嫌疑,經布控第二天嚴某落網,民警順線追蹤,很快將另外兩名嫌疑人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嚴某多次伙同他人趁無人之機以撬鎖的方式進到他人小賣部內,盜走小賣部內的香煙及現金,作案后,嚴某利用張某某及羅某將香煙以低價出售,換取現金用來上網,涉案總價值近萬元。
據了解,這些孩子家庭條件大都還不錯,只因為家長都忙于工作,平時疏于對孩子的關注。原本應該在學校里上學的花季少年,卻成了連續盜竊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令人感到惋惜。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男孩外出未歸尸體次日找到傷痕累累 兇手均未成年
那天晚上我找了很多地方,一直找到夜里12點鐘,商店、游戲廳很多地方都找過,出事地點附近也找了,就是沒想到進入配電房看一看。”7月16日,在武義打工的蔡先生在深深地自責,“如果那天晚上我再找得仔細點,也許兒子還有救。”
蔡先生,四川人,其兒子小蔡今年12歲。兩天前,小蔡被一幫年輕人毆打后,綁在武義泉溪的一間配電房里。次日上午,被人發現時,小蔡已經沒了呼吸。
7月14日早上6點多,武義泉溪鎮的一名村民去地里割韭菜,路過配電房時,他往里瞄了一眼,發現里面躺著一個小孩。
他走進去一看,發現小孩趴在地上,只穿了一條短褲,背上有一條條的傷痕,已經沒有了呼吸,見此情形,該村民趕緊報了警。
很快,警方到達了現場,小孩子的身份很快得到了確認。
他就是小蔡,在泉溪鎮一所小學上學,讀5年級。
謝女士是事發地附近一家超市的老板娘,她對小蔡很熟悉。“前幾年,他們就住在我家超市附近,他經常到我店里買零食,今年他們才搬走的。”
在謝女士的印象中,小蔡身材瘦小,老實本分。謝女士說,孩子失蹤那一天,他老爸一直找到晚上12點多,第二天一大早,又出來找孩子了。
蔡先生,36歲,他們一家來武義快5年了,夫妻倆在一家生產保溫杯的企業上班。
蔡先生有3個孩子,12歲的小蔡是老大,也是老蔡唯一的兒子,他還有兩個妹妹,第二個妹妹出生剛7天。
13日,盡管一晚上沒找到孩子,但蔡先生也沒有往壞處想。
14日上午8點,民警找到他后,他才知道噩耗。
在蔡先生眼里,小蔡聽話、乖巧。“早上,我送兄妹倆去上學。放學,都是他陪妹妹回家的。”蔡先生說,“他經常幫家里買菜,還會幫家里做飯。”
7月13日,出事前那天下午,小蔡還去菜場買回了三四斤排骨。晚飯后,他對家人說,要出去買支筆,就再也沒回來。
7月14日早上,接到報警,武義警方立即趕往現場。法醫現場檢查后,發現小蔡身上有明顯遭人毆打的痕跡。
當天上午10點,武義警方抓獲了6名嫌疑人。
經初步審訊,有4人參與毆打小蔡。這4人都是未成年人,其中一個未滿14周歲。
武義桐琴派出所一民警說,他們對這幾名嫌疑人很熟悉。“他們都是外來務工人員的孩子,大多缺少父母的管教。”
這幾個孩子,平時經常在超市偷東西,手上有點錢就花掉,“很喜歡上網,吃的倒可以差點”。他們幾個也是派出所的“常客”, “有一個還被派出所處理過”。
據介紹,當時這幾名嫌疑人脅迫小蔡去超市行竊,小蔡沒有答應,他們決定教訓下他。
于是,幾個人在一間小廟的過道里毆打了小蔡,之后把小蔡拖到附近的配電房。將小蔡綁在配電房后,他們就離開去上網了。
目前,該案件武義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15歲少年率未成年犯罪團伙 自學法律“以理服人”
“我不敢去,這要被抓住,怎么辦?”“我看過法律書,咱們這種行為不構成犯罪。”對于膽怯不敢參與作案的“小伙伴”,這個未成年人搶劫犯罪團伙里的“軍師”小飛總能用他掌握的“法律知識”打消“小伙伴”的顧慮。
小飛是河南省鶴壁市山城區人。別看他只有15歲,但是頭腦靈活,能說會道,有號召力,身邊聚攏了一群小伙伴。2013年1月中旬至2月初,小飛糾集豆豆、明明等小伙伴,在山城區,三五成群結伙,利用中、小學放學之際,將單獨行走或年齡偏小的學生拖拽到偏僻的胡同內,用刀、棍、磚頭等物對被害人實施威脅或毆打,當場向被害人索要隨身攜帶的手機、現金等物。對于抗拒的,一陣暴打之后再搜走身上所帶財物。
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先后有9名未成年人參與作案,其中參與作案最多的有11次。有的被害人被搶之后,自己不敢睡覺,不敢獨立上學,學習成績直線下降。
2013年1月22日,小飛在QQ上召集了4名小伙伴,當日晚9時至11時2個小時的時間內,連續3次在網吧門口、學校附近對3名被害人實施毆打,搶劫2部手機,一名被害人因極力反抗,被打得頭破血流后逃走。當晚,3名被害人報警,公安機關迅速出擊,陸續將小飛等5名涉案人員抓獲,經過訊問,5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交代了之前參與作案的情況。根據5人交代,公安機關順藤摸瓜,其余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陸續歸案。
經調查,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未滿18周歲,其中有6人還不滿16周歲。小飛年齡雖小卻是團伙靈魂人物,對于起始不敢參與作案的“小伙伴”,他總能“以理服人”,甚至運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識”說服其他人。
在被抓獲的當天,小飛滿不在乎地說:“我沒有犯罪,你們抓住我,也會馬上放了我,我是未成年人,我已經查過法律書了,不滿16周歲的不負刑事責任。”小飛認為,依據《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使用輕微暴力或者威脅,強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隨身攜帶的生活、學習用品或者錢財數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輕微傷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學習、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認為是犯罪。
該案公訴人、鶴壁市山城區檢察院未檢科科長王瑞芳指出,未成年人強行索要他人財物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在于其使用暴力的程度,小飛等人的行為已不僅僅是輕微的暴力,他們持刀、棍、磚頭對未成年人被害人實施毆打、威脅,已經對被害人的精神和肉體造成巨大的傷害,其行為已經構成搶劫罪。
日前,法院以犯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小飛有期徒刑四年零三個月,其他被告人也獲不等刑期。
屢次入室盜竊 3名未成年人被批捕
近日,景德鎮市昌江區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和盜竊罪對該團伙3名嫌疑人批準逮捕。
張某、洪某和程某均為1997年出生,4月9日下午,洪某同“建建”(已另案處理)、張某3人騎摩托車來到樂平市塔前鎮安邦村,撬開汪某家的木門后,盜走汪某5000元和一個玉手鐲。當月15日下午,3人又來到昌江區魚山鎮地質隊宿舍的院子里,強行踢開了兩戶居民的家門,盜取一戶540元、另一戶850元后逃離現場并分贓。4月底至6月1日,程某等3人先后3次竄至昌江區魚山鎮,翻墻入室盜竊他人錢財,并對目擊者進行毆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