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3歲的少年費小林是江蘇省東海縣曲陽鄉曹莊村村民。由于其父母年邁,家庭貧困,自小就被父母嬌縱的他,為了上網、吃喝玩樂,從6歲開始就經常偷拿家里的錢。小學六年級輟學后,更加無人管教,一步步滑向罪惡的泥潭。2004年8月中旬的一天,某電視臺播放了一樁綁架勒索案,綁架者綁架并殺害一個有錢人家的孩子,敲詐勒索贖金19萬美金。這則案例給費小林帶來了“靈感”,為了搞錢,他開始盤算著如何綁架殺害同村的小伙伴小龍,向他的父母勒索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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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9月6日,費小林用欺騙的手法將小龍騙到村西楊樹林,用一根舊拉鏈絞勒小龍頸部致其窒息死亡,并就地挖坑埋尸,然后攜帶小龍的部分衣褲離開,準備伺機向小龍的父母實施敲詐。
同年9月17日,小龍的尸體被村民發現,連云港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和東海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開始偵查。費小林只好放棄敲詐小龍父母的打算,但他卻對公安機關的懸賞公告——提供破案線索獎勵人民幣2萬元——產生了濃厚的興趣。這不也是一個很好的發財機會嗎?2005年10月1日晚,費小林潛至當時受重點懷疑的小磊家,把小龍的牛仔褲扔進小磊家的豬圈。2005年10月7日上午,費小林趁和父母一起趕集的機會,單獨來到一間公用電話吧,撥通公安機關懸賞舉報電話,告知警方自己在小磊家的豬圈里發現小龍褲子的“線索”,并要求“案子破了后,一定要給我獎金!”
東海縣公安局通過嚴格的排查,最終確認撥打電話的就是費小林。調查的結果,所有的犯罪線索和證據都指向了費小林這個貌不驚人的小小少年。在鐵的事實和證據面前,費小林不得不交代了自己從預謀、準備到實施綁架勒索的全部過程。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費小林在供述完自己的犯罪事實后,竟還念念不忘懸賞,一直問辦案人員:“案子現在已經破了,我能拿到你們的2萬元懸賞金嗎?”
因費小林作案時年齡未滿14歲,未達到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連云港市公安局經認真審查,依法決定對其收容教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