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為了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關于開展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精神,本所現就本次專項活動的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認真學習《通知》精神,積極部署開展公司治理專項活動工作。上市公司應在2007年10月31日前完成自查、公眾評議、整改提高三個階段的工作。自查報告、整改計劃和整改報告均需經董事會討論通過,上市公司應將該會議決議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披露。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其他重要股東,應積極配合上市公司參與公司治理專項活動。
二、為了做好上市公司治理的評議活動,敦促上市公司及時披露公司治理專項活動的相關公告,本所在網站(www.szse.cn)開設 “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 的專門網頁。網頁分為“公司治理備查文件”、“公司治理情況評議”、“公司治理改進建議”、“自查報告和整改報告”等多個專欄。
三、上市公司應于2007年4月30日之前將有關本公司治理的主要制度和相關材料,如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內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司治理評估報告等上傳至“公司治理備查文件”專欄,供社會公眾評議上市公司治理情況時閱讀參考。
四、上市公司應切實落實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本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在2007年6月30日前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接待和推廣制度并報本所和當地證監局備案。
五、社會公眾可進入“公司治理情況評議”專欄對上市公司治理狀況進行評分。治理評議的指標及權重分配如下:“上市公司獨立性”權重為40%、“日常運作的規范程度”權重為30%,“公司透明度”權重為20%,“公司治理創新情況”權重為10%。本所按照投資者評議的結果加權計算公司治理的投資者評議分數。為了防止重復打分的現象,每個IP地址只能在對一家上市公司的治理狀況打分一次。
六、社會公眾可進入“公司治理改進建議”專欄填寫對各上市公司的治理情況的書面意見及改進建議,本所每周反饋一次社會公眾的改進建議給各上市公司,供上市公司在進行公司治理自查、整改時作為參考。
七、上市公司應按照《通知》的要求,在“自查報告和整改報告”專欄中及時披露公司的自查報告、整改計劃和整改報告。本所根據日常監管情況,公司自查情況、檢查情況和社會公眾評議情況對各上市公司的治理狀況進行綜合評價,提出整改建議。綜合評價和整改建議下發給公司的同時抄送給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和當地證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