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發展改革委黨組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討論通過了《中共甘肅省發展改革委黨組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并印發全委。《實施辦法》認真細化委黨組、黨組書記、班子成員、機關各處室、部門、委屬各單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監察室責任范圍內的監督責任,“兩突出兩注重”,認真落實“兩個責任”。
突出主題主線。《實施辦法》緊緊扣住落實委黨組主體責任這一主題,緊緊圍繞健全覆蓋全面的責任體系這一主線,不更多涉及主體責任以外的其它內容,努力使《實施辦法》的主題更鮮明,內容更集中,操作更方便。
突出職責明晰。《實施辦法》在明確主體責任方面,進行了具體細化。明確了承擔委黨組的主體責任的具體實施部門,并界定了責任和工作任務。同時,也明確了“三轉”后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責任,并界定了工作任務。
注重上下結合。《實施辦法》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上下各自的責任體現在各項任務中,推行上下結合、層層負責的主體責任完整鏈條,形成上級帶下級、層層抓落實的行為規范。
注重務實管用。《實施辦法》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6個方面的重點任務中,專門突出了規范權力運行和深化改革兩項內容。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加大權力運行的公開力度,繼續深化改革,簡政放權,為依法行政明確依據,為企業和群眾辦事提供便利。
《實施辦法》共分為總體要求、主體責任、重點任務、主要措施、監督責任、責任追究6個部分59項責任。明確規定了省發展改革委黨組承擔的4個主體層面的44項主體責任,2個監督主體的15項監督責任。
來源:甘肅省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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