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成都7月30日電 (周迪迪)3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對成都正式出臺的《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進行解讀。《意見》提出四大改革重點、21條改革措施,具體以精簡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為重點,啟動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力促進成都營商環境和服務水平的提升。
較之于以前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主動性、系統性、參與性是本輪改革主要特點。《意見》堅持突出公眾和企業的需求為導向。同時,完善群眾參與監督的機制,審批制度改革的每個環節都要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意見》指出要全面清理逐步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嚴格界定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范圍,政府規章以下規范性文件設定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一律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逐步取消或依法調整為行政許可;無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行政審批事項前置條件,原則上一律取消。
國家和省未明確下放層級的審批事項,原則上同步下放到區(市)縣;飯下放到區(市)縣的審批事項按需要和條件下放到省擺正建設試點鎮和市級重點鎮,以最大限度激活社會和市場活力。
《意見》對政務服務規范、公開透明運行提出了明確要求,將大力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完善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市和區(市)縣要完善包括所有審批事項在內的權力清單,列入清單的行政權力(除涉密事項外)必須在網上公開并依法規范公開運行。
在優化行政審批流程的基礎上,瞄準國際一流標準,建立企業和公民的“全生命周期”服務流程。“全生命周期服務”即根據企業注冊登記、投資建設、生產經營和申請破產等階段,公民出生、成長、死亡等階段,梳理涉及不同階段的審批事項、監管事項、服務事項和惠民政策等,提供便捷高效服務。
還將健全電子政務大廳、移動電子政務大廳,完善行政權力運行基礎平臺、監察平臺建設,健康建設公民和法人基礎數據庫,最終實現一個24小時服務政府,公民足不出戶即可辦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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