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13)朝民初字第4672號
原告北京卡樂仕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區故城東路67號。
法定代表人高迪,經理。
委托代理人于春洋。
委托代理人張寧寧。
被告北京卡樂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39號18號樓16層1901。
法定代表人朱建軍,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張靜,北京金沃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山西諾維蘭(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運城市運城經濟開發區邑北工業區四街坊。
法定代表人朱建軍,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張靜,北京金沃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北京卡樂仕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與被告北京卡樂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簡稱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山西諾維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諾維蘭集團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肥似髽I管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于春陽、張寧寧,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和諾維蘭集團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張靜,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起訴稱:我公司是第7396328號“卡樂仕”商標的專用權人,該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項目為第35類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等。2012年3月,我公司發現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在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活動中使用了“卡樂仕”商標,具體體現為在其宣傳特許經營業務的域名為carnurse.com的網站上標識有“卡樂仕汽車生活空間連鎖機構”、“卡樂仕加盟連鎖網”、“加盟卡樂仕”、“卡樂仕加盟優勢”、“卡樂仕加盟級別”。諾維蘭集團公司在其域名為novoland.com的網站上設置了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上述網站的頁面,對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的特許經營業務進行宣傳推廣,且在山西運城范圍內也使用“卡樂仕”商標進行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活動。同時,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和諾維蘭集團公司還利用搜索引擎百度、谷歌網站進行“卡樂仕加盟連鎖”搜索競價排名,指向其網站,對其侵權網站進行宣傳。根據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和諾維蘭集團公司網站上公布的數據及其他宣傳顯示,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和諾維蘭集團公司已招募了超過39家加盟店。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和諾維蘭集團公司的上述行為侵犯了我公司對上述第 7396328號“卡樂仕”商標享有的專用權,損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權益,誤導了廣大消費者,F我公司要求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和諾維蘭集團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賠償我公司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費用25 440元,在《中國消費者報》、《中國知識產權報》上向我公司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和諾維蘭集團公司共同答辯稱: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的上述第7396328號“卡樂仕”商標適用于咨詢管理公司;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從事特許經營活動許可被特許人使用的是自己的商標,該商標與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上述商標不是一個范圍內的商標,因此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不構成侵權;諾維蘭集團公司僅對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的特許經營活動進行了報道,不構成侵權。綜上,我二公司不同意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的訴訟請求。
經審理查明:美國龜博士國際連鎖(亞太)集團(簡稱龜博士集團)于2009年5月14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簡稱商標局)申請注冊第7396382號“卡樂仕”商標。經商標局核準,龜博士集團于2011年4月14日取得了第7396382號“卡樂仕”商標注冊證。該商標核定服務項目為第35類,包括貿易業務的專業咨詢、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等服務項目。注冊有效期自201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3日。2012年3月26日,龜博士集團將該商標以獨占許可的方式授權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在中國境內使用,并授權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針對中國范圍內侵犯該商標權的行為獨立提起民事訴訟。2012年12月6日,經商標局核準,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受讓了該商標。
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是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公司,其授權被特許人從事的特許經營活動內容主要是開設汽車清洗、汽車美容店,開展汽車清洗、汽車美容等服務。2010年11月15日,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在商務部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進行了備案,備案信息顯示其公司網站為www.carnurse.com,特許品牌包括第7329577號、第7329578號、第7329580號、第7375171號、第7329579號商標,第一家加盟店時間為2010年5月27日,加盟店分布區域為山西。1)。
上述第7329577號“CAR NURSE”商標是北京諾維蘭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簡稱諾維蘭公司)于2010年8月14日注冊的核定使用商品為第7類滾筒(機器零件)、汽車維修設備等商品上的商標;第7329578號“CAR NURSE”商標為諾維蘭公司于2010年12月14日注冊的核定使用商品為第3類去污劑、去油劑等商品上的商標;第7329580號“卡樂仕”商標為諾維蘭公司于2010年8月14日注冊的核定使用商品為第7類滾筒(機器零件)、汽車維修設備等商品上的商標;第7375171號 商標為諾維蘭公司于2010年8月21日注冊的核定使用商品為第7類滾筒(機器零件)、汽車維修設備等商品上的商標;第7329579號“卡樂仕”商標為諾維蘭公司于2010年10月14日注冊的核定使用商品為第37類車輛保養和修理、汽車清洗、車輛清洗、車輛上光、車輛拋光、車輛保養、車輛清潔等服務上的商標。諾維蘭公司分別于上述商標核準注冊日將上述商標許可給了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在中國領域使用,許可期限同商標有效期,同時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有權許可第三方在許可期限及地域范圍內使用上述商標。
2012年6月4日,登錄域名為carnurse.com的網站。該網站首頁標題欄顯示有“卡樂仕汽車生活空間連鎖機構-卡樂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卡樂仕汽車生活連鎖機構,汽車后市場服務,汽車便捷服務連鎖、汽車用品銷售連鎖、汽車俱樂部連鎖”。在網站首頁及各次級頁面上方均有明顯的“卡樂仕汽車生活空間連鎖機構”字樣。在首頁從左往右有“諾維蘭集團網”、“卡樂仕加盟連鎖網”、“卡樂仕愛車俱樂部網”、“卡樂仕電腦洗車機網”、“卡樂仕商學院網”、“卡樂仕商城網”幾個版塊兒。點擊“卡樂仕加盟連鎖網”,進入標題欄顯示有“卡樂仕(汽車生活空間連鎖機構)-加盟連鎖”字樣的頁面,在該頁面上顯示有“加盟卡樂仕”字樣,并以“卡樂仕加盟優勢”為題對其先進的連鎖模式、共享的客戶資源、低價的貨物供應等內容進行介紹。另外,該網站上還以“卡樂仕加盟級別”為題對投資級別進行了介紹,其中形象店、標準店、旗艦店分別繳納的加盟金為2萬元、5.6萬元、8.6萬元。在該網站還可以在線提交加盟申請表。在該網站的公司簡介中有如下介紹:北京卡樂仕汽車生活空間連鎖機構,主營業務涵蓋了汽車用品、汽車備品、汽車生活用品、汽車快修、精品銷售、汽車裝潢美容、汽車應用技術研究培訓、汽車俱樂部會員文化活動、自駕游基地等汽車生活范圍,致力于為中國車友提供“以人為本”的汽車后市場服務。在全國率先推出了汽車便捷服務連鎖、汽車用品銷售連鎖、汽車俱樂部連鎖三位一體的“卡樂仕汽車生活空間”連鎖業態,……,北京卡樂仕汽車生活空間連鎖機構以北京為管理總部,以北京為研發中心,以歐美德設立研發分支機構,與國際接軌,以運城為運營、培訓基地,秉承“中國的卡樂仕,世界的卡樂仕”的全球發展理念,立足國內打基礎,形成了以加盟連鎖店為主體的連鎖網絡體系,形成了覆蓋全國范圍的汽車后市場服務專業服務連鎖布局。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申請公證處對上述網站內容進行了公證證據保全。
域名為novoland.com的網站為諾維蘭集團公司所有并經營的網站。在該網站首頁左側列明有集團下屬企業,包括通達汽貿、卡樂仕汽車生活空間、汽車科技用品產業、諾維蘭文化傳播中心、汽車職業技術學校等。點擊其中的“卡樂仕汽車生活空間”進入的頁面即為上述域名為carnurse.com的網站首頁面。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對該網站的上述情況也進行了公證證據保全。
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未就其訴稱的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和諾維蘭集團公司利用搜索引擎百度、谷歌網站進行“卡樂仕加盟連鎖”搜索競價排名進行舉證。
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制作、發行的一份內部刊物《潮流快訊》(2011年五一特刊)封面列明了一些店名、店址及電話,具體有NO.0011卡樂仕夏縣曉杰店、NO.0012卡樂仕平陸威武店、NO.0013卡樂仕絳縣楠華店、NO.0014卡樂仕稷山眾鑫店、NO.0015卡樂仕延安寶塔店、NO.0020卡樂仕芮城陽光店、NO.0021卡樂仕聞喜力群店、NO.0022卡樂仕垣曲思君店、NO.0029卡樂仕晉中祥圣店、NO.0030卡樂仕介休巖興店、NO.0031卡樂仕臨猗中聯店、NO.0033卡樂仕稷山偉爾店、NO.0035卡樂仕臨縣東海源店、NO.0036卡樂仕忻州中江源店共計14個店名,同時在店名后面有“火熱加盟進行中……”?肥似髽I管理公司據此認為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已經發展了36家加盟店。
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為本案訴訟支出了公證費2600元。
另查,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在其域名為kaleshi.net的加盟連鎖中國總部網站上標識有“卡樂仕”、“加盟連鎖中國總部”等,網站導航條上顯示有“直營店示范”、“加盟連鎖”、“電腦洗車”等。在“加盟連鎖”部分展示了創業店、標準店、旗艦店三幅門店照片及文字介紹,照片顯示三種店面門頭布置幾乎一致,從左至右依次為“UCOLORS”及“卡樂仕”、“汽車專項服務”、“性能檢測 防盜導航 輪胎修理 殺菌消毒”,照片下面對應文字分別介紹了各類型加盟店對應的“龜博士培訓班”課程。該網站“新聞中心”部分,羅列了相關媒體報道,其中《熱烈慶祝湖北十堰店簽約成功》的文章中報道了案外人申邦學加盟卡樂仕特許經營的過程。上述網站內容于2012年9月20日進行了公證證據保全。
上述事實,有商標注冊證、《商標獨占許可授權書》、核準商標轉讓證明、網頁打印件、《商標許可使用授權書》、公證書、公證費發票、《潮流快訊》、判決書及當事人陳述等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經龜博士集團授權,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自2012年3月26日起在中國境內取得了第7396382號“卡樂仕”商標的獨占性使用權,并于2012年12月6日以受讓的方式取得了該商標。任何人未經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許可不得在相同或者類似服務上使用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本案中,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從事的是汽車美容、汽車清洗等業務的商業特許經營活動,即其作為特許人授權被特許人加入其汽車美容、汽車清洗等業務的經營管理體系從事汽車美容、汽車清洗等業務,被特許人在具體的汽車美容、汽車清洗等業務中使用卡樂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授權的商標、企業標志等經營資源。在該商業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到兩種具體的服務,一種是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服務本身,一種是商業特許經營活動所涉及到的具體業務,即汽車美容、汽車清洗服務。盡管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在商務部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中所備案的特許品牌包括第7329577號“CAR NURSE”商標、第7329578號“CAR NURSE”商標、第7329580號“卡樂仕”商標、第7375171號 商標、第7329579號“卡樂仕”商標,但該五個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是在具體的汽車美容、汽車清洗服務中所可能使用到的商品或者汽車美容、汽車清洗服務本身,而均不包含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服務,故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只能在上述商標核定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上述商標,即在具體的商品上或汽車美容、汽車清洗服務上使用上述商標,而不能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活動中使用。本案中,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所訴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的侵權行為為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活動中使用 “卡樂仕”標識,具體表現為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在其網站上對其商業特許經營活動進行宣傳時使用有“卡樂仕汽車生活空間連鎖機構”、“卡樂仕加盟連鎖網”、“加盟卡樂仕”、“卡樂仕加盟優勢”、“卡樂仕加盟級別”。從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上述宣傳內容來看,其意在宣傳和介紹其從事的是商業特許經營活動、其是商業特許經營活動機構、其具有介紹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專門網站、其具有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優勢、其授權加盟店的級別情況,并號召他人加入其經營管理體系,故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上述使用“卡樂仕”方式屬于在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服務上使用“卡樂仕”標識,而不是在其上述商標核定的商品上或具體的汽車清洗、汽車美容服務上使用,故不屬于對其上述商標的使用?肥似嚪⻊展静荒芤云鋵儆趯ψ约荷虡说氖褂米鳛椴磺謾嗟目罐q理由。
從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所使用的“卡樂仕汽車生活空間連鎖機構”、“卡樂仕加盟連鎖網”、“加盟卡樂仕”、“卡樂仕加盟優勢”、“卡樂仕加盟級別”等內容來看,“卡樂仕”起到了區別服務來源的作用,屬于商標性使用。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在與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第7396382號“卡樂仕”商標所核定服務“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相同的服務上使用相同的商標,誤導相關消費者。盡管第7296382號“卡樂仕”商標的注冊時間為2011年4月14日、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獲得該商標獨家使用授權的時間為2012年3月26日,均晚于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第一家加盟店的開店時間2010年5月27日,但是該第7296382號“卡樂仕”商標的申請時間是2009年5月14日,早于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涉案使用“卡樂仕”標識的時間,且在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獲得該第7296382號“卡樂仕”商標獨家使用授權后,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仍然繼續使用該“卡樂仕”標識。綜上,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涉案使用“卡樂仕”標識的行為侵犯了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對其商標享有的專用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公開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
對于賠償經濟損失的具體數額,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索賠數額過高,且無合理依據,不予全額支持。本院將綜合考慮到涉案商標的知名度、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主觀過錯程度、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不同加盟級別所交納加盟費的情況、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所開設加盟店的數量、涉案商標在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所從事的特許經營管理活動中的作用、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所經營特許經營業務的情況等因素,酌情確定本案具體賠償數額。對于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主張的合理費用,本院將根據合理性、必要性和相關性的原則,酌情予以支持。
諾維蘭集團公司在自己的網站頁面上設置了一個指向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網站首頁的鏈接,對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的網站起到了一定的宣傳推廣作用,但諾維蘭集團公司是否構成侵權應當以其是否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活動中使用了“卡樂仕”商標為準,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無證據證明諾維蘭集團公司也從事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活動,且諾維蘭集團公司網站鏈接卡樂仕汽車服務公司網站頁面的行為也不足以說明諾維蘭集團公司從事了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活動,故本院對卡樂仕企業管理公司提出的諾維蘭公司也侵犯了其商標專用權的意見,不予支持。
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北京卡樂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在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服務中使用“卡樂仕”商標的涉案侵權行為;
二、被告北京卡樂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履行在其域名為carnurse.com的網站上刊登聲明的義務,以消除對原告北京卡樂仕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造成的不良影響,該聲明需在該網站上連續登載三十日(聲明內容須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送本院審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將在相關媒體上刊登本判決主要內容,所需費用由被告北京卡樂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負擔);
三、被告北京卡樂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北京卡樂仕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八萬元;
四、被告北京卡樂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北京卡樂仕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合理費用二千六百元;
五、駁回原告北京卡樂仕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被告北京卡樂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9483元,由原告北京卡樂仕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負擔3000元(已交納),由被告北京卡樂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負擔6483元(于本判決生效后7日內交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李自柱
代理審判員 朱書龍
人民陪審員 李鳳雨
二O一三 年 十二 月 十六 日
書 記 員 沈 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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