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歲的周老太去敬老院住了段時間,回來發現自己的房子被出租了。一氣之下,她把孫子告上法院,說是孫子把她騙出了自己居住的房子。近日,法官趕到養老院開庭審理此案。
事情還要從五年前說起,也就是2006年,那年周老太78歲,她和孫子小謝簽訂了附條件的《贈與合同》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贈送給孫子,但要求孫子照顧自己生活。
日子平平淡淡過了三年,到2009年,小謝說要結婚,想把房子重新裝修裝修,想要周老太暫時搬到敬老院去住一段時間,周老太沒多想,同意了,搬到了敬老院。
到了2010年,周老太覺得家里應該也裝修得差不多了,回家看了看,結果發現,房子根本沒有進行裝修,更為過分的是,小謝竟然更換了大門鑰匙,還把房子出租給了別人。
周老太回不了自己家,但想想畢竟是一家人,于是委托自己女兒進行社區調解,可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最后,周老太決定到法院起訴。起訴書上,周老太說自己體弱多病,所以經常住院,但小謝幾乎從不來看望,也不承擔任何費用,她要求法院判令解除《贈與合同》。
對于奶奶的說法,小謝卻不這么認為。
“送奶奶去養老院不是我的主意。”小謝說,其實是奶奶的子女們,也就是他的姑姑等人的主意,周老太搬進養老院后,他才知道這事。
小謝承認后來他要結婚裝修是事實,但是姑姑等人不肯,小謝找奶奶商量,多給2個月的時間,為此他的婚期還耽擱了。
“房子是奶奶的,我們也希望和奶奶一起住的。”小謝強調說,他會把鑰匙親手給奶奶本人,如果奶奶要回家拿東西他馬上去開門。
最終,在法官調解下達成調解協議:周老太居住在敬老院期間,小謝每月支付房屋出租收益800元,直到周老太搬回她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