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立法聽證
起草三年八易其稿 ,《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草案)》今日立法聽證
物業管理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而物管方和業主間的糾紛和爭議時有發生。近年來,出臺《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的社會呼聲很高。今年,《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被納入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立法計劃,有望于7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草案)》今日舉行立法聽證會,該條例再次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我省物管立法背景是什么?目前新、老小區物業管理中存在哪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業主、物業服務企業和開發商等對物管條例有哪些期待?立法難點和爭議焦點又是什么?本報今日起將聚焦物管立法相關問題。敬請關注。
《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草案)》(簡稱《條例》)立法聽證會將在成都舉行。對于這部與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地方性法規,社會各界熱切關注,僅此次聽證會的16個聽證代表名額,就吸引了175位報名者。
省政府法制辦農林處處長李向兵介紹,《條例》草案此前已通過網絡征求了社會意見。今日聽證會上,包括專家、律師、業主、基層代表、物管企業、開發商等在內的16名聽證代表,將就空余停車位對外出租、新建物業質量保修金制度、空置房物業費征收標準以及新建物業服務用房配置標準等四大議題進行討論。
“聽證的這些問題都是物業管理的難點和重點,而且國家法律沒作相關規定,需要在立法中予以明確。我們希望充分聽取民意,協調各方利益,提高立法質量!崩钕虮嬖V記者。
據悉,自2008年開始起草,經過無數調研、論證、座談,到今年正式列入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項目,這部全省物業管理地方性法規的草案已八易其稿,最終形成目前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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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立法欲破六大難題
為何我省要專門針對物業管理立法?物業管理當前存在的問題和爭議有哪些?立法的難點和重點是什么?如何平衡開發商、物業服務企業、業主等各方利益?3月21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法規處和省政府法制辦農林處相關負責人就 《條例》起草和立法調研中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民意助推立法進程
2003年我省物業服務企業200余家,從業人員5萬多人;2009年我省物業服務企業2288家,從業人員超過22萬。2003年至2009年,我省納入物業管理的房屋面積由1.07億平方米提高到5.3億平方米。
《條例》的主要起草人之一——省住建廳法規處副處長呂波用一組數字告訴記者“我省物業管理行業已經進入迅速發展時期”。與之伴隨,物業管理糾紛也不斷產生,居高不下。
“立法滯后是原因之一。”據介紹,國務院 《物業管理條例》自2003年頒布以來,我省一直沒有相應的地方性法規,省政府1999年頒布的 《四川省城市住宅物業管理暫行辦法》已不適應現實情況!巴ㄟ^立法規范我省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物業服務企業合法權益已迫在眉睫”。
“民意直接助推了物管條例的立法進程!笔≌ㄖ妻k農林處處長李向兵介紹說,2009年底省法制辦向社會征集2010年立法項目時,就有許多公民提出盡快出臺《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在之后的立法論證會上,有部門提出該《條例》的出臺時機尚不成熟,但該《條例》仍被列入2010年省政府立法調研計劃。去年年底,省政府法制辦向公眾征求2011年立法項目時,物管條例得票位居第一,并最終納入2011年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地方性法規立法項目。
六大問題亟待立法規范
“物業管理矛盾大、難點多、涉及關系復雜!崩钕虮寡,由于涉及業主、物業服務企業、開發商、行政管理部門等多方利益,“立法難度很大”。 在前期多次立法調研中,負責《條例》草案起草的工作人員發現,目前我省物業管理存在六大主要問題:
一是開發商遺留問題比較突出,部分房屋質量存在瑕疵、配套建筑及設施設備不健全、權屬關系不明確等,直接導致了物業糾紛的產生。
二是專營設施設備產權關系沒有理清,導致其維修、養護及更新責任不落實,業主承擔了很多不合理的責任和費用。
三是不少住宅小區沒有設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履職不規范,業主與物管方之間缺少“橋梁”,物業糾紛難以及時有效地處理。
四是業主委員會與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民委員會之間缺乏溝通途徑,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未做到有效結合。
五是舊住宅區設施設備年久失修,環境臟亂差,舊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實際上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
六是物業服務企業普遍存在虧損現象,欠費率高、不合理負擔重、替業主墊支水電費等原因導致很多企業難以維持正常經營。
“這些都是物業管理立法需要解決的問題。”呂波說,比如針對因繳納水電費而引發的爭議和矛盾,《條例》草案規定供水、燃氣、供電等專業經營單位不得強制物業服務企業代收費用,不得因物業服務企業拒絕代收有關費用而停止提供服務!安粌H是業主,各方的利益都應得到相應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