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汽車維修公司利用客戶留下的資料,私刻事故處理專用章和派出所調查證明專用章,虛構交通事故,共向保險公司騙得理賠款6.6萬余元。法院日前以保險詐騙罪,判處該公司罰金3萬元;判處公司負責人王某拘役6個月,緩刑1年。
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王某在負責經營公司期間,利用客戶留下的保險資料,私刻公安交警支隊事故處理專用章,偽造機動車輛車損證明或事故證明的手法,虛構交通事故,冒用54名被保險人的名義,虛構65起交通事故,騙得理賠款66774.5元。
[說法]法院認為,該汽修公司及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保險公司的理賠款,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保險詐騙罪。鑒于王某全額退贓,可酌情從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