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視《東方時空》欄目報道了“315消費電子投訴網”涉嫌對九陽公司收取“保護費”一事,當事雙方各執一詞,九陽稱網站以曝光消費者投訴內容來要挾其繳納會費,而網站則對此否認,稱央視曝光的視頻是經過剪輯的,不能反映整個事件過程。誰是誰非還需進一步調查。這一事件讓我們不得不再次關注起網絡暴力問題。
“315消費電子投訴網”作為中國電子商會旗下的一家知名維權網站,其職責應該是為在維權過程中處于弱勢的消費者提供實現話語權的渠道和空間。若九陽所訴屬實,則該網站實在是已經濫用了其對企業的監督權,是將消費者的話語權出賣并繼而形成了一種網絡暴力。九陽就用“恐怖分子” 一詞來形容該網站的行為。
央視曝光后,“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在公告中聲稱“一直堅持投訴業務與廣告經營業務分開的原則”,由此,我們不得不偏向于九陽所述是屬實的。因為,該網站一方面稱為消費者維權,另一方面又開展廣告經營,那么如何將兩個業務和諧統一起來?假如其廣告客商遭到消費者投訴,網站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地對其進行曝光?我想答案是否定的。
作為消費者與企業之間溝通的第三方媒介平臺,投訴網站本來是揭露“假、丑、惡”等現象的有力工具。然而,一旦將商業利益糅雜進其輿論監督權之中,則不但無法保障消費者權益,反而會侵害到企業的權益。對此,網站主辦方和相關部門應加大管理力度,監督網站做到合法經營。對于企業來說,如果遭受到了網絡暴力,應該像九陽一樣,勇敢地站出來,而不能妥協,以免對這種暴力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任何產品都不可能是100%完美的,“零投訴”不可能的,要敢于面對消費者的投訴和媒體的監督,出現問題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來解決。只有這樣,公眾的合法話語權才能被保障,才能讓網絡暴力冷下來,而不被無限放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