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意險假保單不但會對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造成重大損失,也會嚴重破壞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對已處于無序競爭的航意險而言,航意險假保單的泛濫無疑雪上加霜,部分地區的業務已逐漸萎縮。假保單的嚴重危害性引起了保險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2009年下半年,保監會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打擊保險業“三假”違法行為的專項活動,假保單就是其中“一假”。打“三假”專項活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有力的打擊了假保單違法行為。但是,航意險假保單還沒有徹底消除,今年下半年,重慶保監局又發現了一個通過機票銷售網點銷售航意險假保單的違法團伙。如何更有效地治理航意險假保單,是保險監管部門一直思考的問題。本文比較全面的分析了航意險假保單形成原因,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治理建議。
航意險假保單的主要類型
(一)仿造保單
仿造保單一般為紙質保單,作案人選定一家保險公司的航意險保單作為樣本,找印刷廠仿制,仿真度較高。由于需要事先印制,存在儲存風險,加上保險公司變換保單樣式后會造成印刷成本的損失,此類假保單已較少。
(二)變造保單
變造保單主要針對的對象為包含航意險責任的乘意險激活卡式保單。作案人一般以單位為員工或客戶贈送保險為名,向保險公司購買大量保單,然后用粘貼紙將激活截止期限延長,如果保單上印有“贈品”字樣,再將“贈品”兩字掩蓋或剪掉,通過機票銷售網點銷售。
(三)自制保單
自制保單一般不以“保險單”的名稱出現,而是冒用保險公司名義,與其他產品或服務合二為一,通過網絡系統打印出含有航意險責任的“航程服務單”或“購物抵用券”等,進行銷售或變相銷售。此種類型的假保單因為查處難,且作案性質難界定,為不法分子大量采用。
航意險假保單的成因分析
(一)航意險本身的特點使假保單不易發現
一是保費相對低廉,投保人警惕性降低。從1998年人民銀行頒布施行“保額20萬元、保費20元”的航意險統頒條款后,航意險的保費基本都是20元。2003年,保監會的指導條款將保額提高到40萬元,保費20元。近年,有的保險公司將保額提高到50萬元,但保費仍為20元。投保人花20元買保險與花1000元買保險,對交易危險的警惕性是不一樣的,幾乎不會特別注意保單的真假。
二是銷售時間短,投保人沒有時間發現真假。航意險的保險責任單一,消費者一般都是在購買機票時順便購買航意險,因而航意險主要是依靠各機票銷售網點代理銷售。機票銷售網點在代理銷售航意險時,通常與機票一并銷售,整個銷售過程一般不會超過一分鐘,在很短的時間內,消費者也不容易發現保單的真假。
三是出險機率較低,假保單不易暴露。相對其他意外險,航空意外險的出險機率相對較小。根據民航數據統計,從2000年至今年11月,民航共發生空難5起,機上人員死亡和失蹤共379人,而同期航空客運量超過15億人次,出事機率低于400萬分之一。航意險屬于極短期險種,保險期間一般為一個航班的時間,航程一結束,投保人就不會再去關注所購保險事宜,更不會關注保單的真假。
四是航意險保單作為理賠依據的作用小,其重要性相對較低。這是航意險的一個重要特點,一旦發生空難事故,很難找到乘客攜帶的航意險保單,以航意險保單作為理賠依據的作用不大,航意險理賠的依據主要是保險公司業務系統記錄的承保信息。因此,投保人對于航意險保單的重視程度遠低于其他保險單,也使航意險假保單不易發現。
(二)航意險市場失范使假保單有生存環境
一是航意險銷售行為不規范,航意險真假難辯。航意險的銷售行為長期不規范,如不向投保人提供保險條款、不向投保人履行條款說明義務、對代購保險在未經被保險人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情況下承保、承保信息不進公司核心業務系統、不提供保單查詢服務等,使得消費者從銷售行為上不能辨別保險單的真假。一些機票銷售網點以前賣真保單,后來賣假保單,還有一些機票銷售網點真假保單同時賣,真保單與假保單的銷售行為基本沒有區別,幾乎沒有人去懷疑保單的真假。
二是無證代理銷售普遍,許可證失去信用辨識功能。行政許可制度一個重要目的就是通過行政機關審查的方式,對商事主體從事經營活動條件進行確認,給予其公信力,其他商事主體在評估交易風險時可進行參考。比如,內地一些游客在香港購物有這樣的體會,在掛有“政府批準”牌子的藥店買藥品比較放心,這就是許可證信用辨識功能的體現。但現在市場上銷售航意險的網點多,取得許可證的少。一些機票銷售網點長期無證銷售航意險,部分保險公司不顧監管法規的禁止,委托不具備兼業代理資格的機票銷售網點銷售航意險。有證無證均在銷售,時間長了,投保人也就不能通過查看有無許可證的方式防范假保單。
三是少數保險公司惡性競爭,給不法分子留下作案空間。少數保險公司為了完成保費任務,把航意險的出事概率幾乎視為零,明知不法分子可能利用保險公司非法獲利,仍違規展業,給不法分子留下作案空間。如重慶某違法團伙,先注冊成立禮品公司,然后與某產險公司簽定采購協議,以每份2元的價格采購航意險,且約定每年不少于300萬份。為了逃避打擊,違法團伙將航意險與“購物抵用券”合二為一,通過機票銷售網點以20元的價格進行銷售。不過“購物抵用券”僅限于在禮品公司網站上購買虛高的工藝品時抵用20元,其欺騙目的不打自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