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因醫療事故被醫院治死,一個官司拖了四年,遲遲不判,疑內中有鬼,男子無奈便來到省城一公共場所叩拜鐘馗,祈求捉“陽間活鬼”,此怪異的一幕就上演于吉林省長春市。
12月23日上午9時,吉林省長春市室外氣溫突降至-28℃,寒氣逼人。一名強壯的中年男子來到該市市政府右側友誼公園一涼亭內,只見他擺上傳說中的鐘馗畫像,燒上一炷香,擺上一盤新鮮水果作為供品,滿臉的虔誠,口中還振振有詞:“叩求天師鐘馗顯靈,捉人間活鬼,幫苦難家庭維權……”
經盤問,這名男子名叫盧方晨,是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民主街的居民,還是在當地一位名氣不小的小說家。
追問緣何到長春叩求鐘馗捉鬼,盧方晨欲哭無淚。他舉著帶有他女兒優異成績的“盧學爽簡介”的一塊牌子,和帶有此事件報道的《長春晚報》《法律與生活》《情人坊》《中國質量萬里行》《法制故事》《華西都市報》等雜志和報紙告訴記者,他女兒名叫盧學爽。2006年,也就是女兒13歲那年,她因患病到吉林省通化市人民醫院住院接受治療。但是由于院方的嚴重醫療事故,導致盧學爽于當年8月16日不幸死亡。女兒死亡后醫院為逃避責任在病歷上篡改了19處……多家媒體都報道過了。但是,事情還是沒有一點進展,我實在拖不下去了,也許這里面有“陽間活鬼在作怪”我只能叩拜鐘馗,祈求捉“陽間活鬼”還我女兒一個公道”盧方晨說。
“2007年3月22日,我以醫療侵權損害為由到通化市東昌區人民法院起訴通化市人民醫院。在訴訟過程中,法院相關辦案人員多次作出違規、枉法行為,偏向于制造醫療事故醫院,使得我無法依法正常維權!北R方晨說:“有錢能使鬼推磨,醫院太有錢啦啊,4年來,我們全家四處奔走,申訴無門,上訪無果,哭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我們只能求助于傳說中的捉鬼英雄鐘馗,希望鐘馗能夠顯靈,幫我們這個貧窮的弱勢家庭捉‘陽間活鬼’,討回公道。”
據了解,對于這一案件,2007年12月20日通化市東昌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通化市人民醫院)提供的盧學爽的病歷與原告手中掌握的病歷不一致,無法進行司法鑒定。被告不能證明自己的抗辯主張,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據悉,判決后原被告雙方均提起上訴,2008年8月6日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發回東昌區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重新審理,本案審理已經兩年4個多月。期間,法庭未送達任何延期法律文書,存在拖延審限卻無合法理由的事實,嚴重超出審理期限,遲遲沒有給出應有說法。
此外,盧方晨給記者提供的材料以及相關媒體報道顯示,此案中,被告醫院以及當事法院存在著嚴重的違紀違法行為。
“我搞拜祭鐘馗這一行為藝術的目的,一來是表現我的悲憤之情無處寄托,二來也寄希望于引起上級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盧方晨疾呼:“希望本人的愚蠢舉動能夠得到上級相關部門領導的高度重視,將‘搞鬼’的枉法法官以及通化市人民醫院的相關責任人抓去法辦,同時,幫我們這個苦難的家維權,讓我的寶貝女兒在地下安息”……
盧方晨稱:“鐘馗此次不顯靈,我將帶上家人一起,周游全國各省市繼續叩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