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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200770證券簡稱:*ST武鍋B公告編號:2010-046
武漢鍋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訴訟、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0年12月13日,本公司收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案號為【
2010】魯商初字 第13號、第14號《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開庭傳票》。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本公司將此次訴訟情況公告如下: 一、訴訟或仲裁受理的基本情況
原告:武漢鍋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被告一:山東魏橋鋁電有限公司 被告二:鄒平高新鋁電有限公司
二、有關本案的基本情況 案件一:2006年5月26日,本公司與山東魏橋鋁電有限公司簽訂了編號為
"2006D010號"的《8×240T/H高溫高壓煤粉鍋爐供貨合同》,在該合同的履行 過程中,本公司按照約定向山東魏橋鋁電有限公司交付了前六臺鍋爐設備,并按 該公司的要求暫停最后兩臺鍋爐生產至今。但該公司一直拖欠本公司合同款
3,270萬元,經本公司多次催收,山東魏橋鋁電有限公司就上述欠款仍遲遲不于 支付。2010年3月,本公司與兩被告三方曾簽訂《合同轉讓協議》,本公司同意 被告一山東魏橋鋁電有限公司將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被告二鄒平高新鋁 電有限公司,兩被告就合同中的義務對本公司承擔連帶責任。2010年11月,本公 司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決兩被告連帶償還本公司合同款共計
3,270萬元;承擔遲延付款的違約金共計9,676.79萬元;承擔因終止最后兩臺鍋 爐的生產給本公司造成的損失1,300萬元。本公司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了 合同、催款通知等相關證據。
該案于2010年12月7日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 案件二:2006年2月16日,本公司與濱州魏橋熱電有限公司(后其名稱變更
為山東魏橋鋁電有限公司)簽訂了編號為"2006D004號"的《8×240T/H高溫高
壓煤粉鍋爐供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在該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本公司
按照約定于2008年底向山東魏橋鋁電有限公司交付完8臺鍋爐設備,但該公司一 直長期拖欠本公司合同款,直至2010年10月才支付完畢。2010年3月,本公司與 兩被告三方簽訂《合同轉讓協議》,本公司同意被告一山東魏橋鋁電有限公司將 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被告二鄒平高新鋁電有限公司,兩被告就合同中的義 務對本公司承擔連帶責任。2010年11月,本公司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請 求判決兩被告連帶承擔遲延付款的違約金共計5,150.98萬元。并向山東省高級人 民法院提交了合同、催款通知等相關證據。
該案于2010年12月7日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 三、判決或裁決情況
案件一將于2011年1月17日開庭審理。 案件二將于2011年1月17日開庭審理。
四、簡要說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本次公告前無未披露的小額訴訟、仲裁事項及應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五、本次公告的訴訟、仲裁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后利潤的影響取決于訴訟的最終判決結果,公 司將根據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備查文件
1、【2010】魯商初字第13號、第14號《受理案件通知書》;
2、【2010】魯商初字第13號、第14號《開庭傳票》;
3、《起訴狀》。
武漢鍋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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