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0〕32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這是新形勢下加強全省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日前,針對《實施意見》出臺的背景意義、精神內涵以及如何抓好貫徹落實等相關問題,記者專題采訪了省安監局局長張桃生。
記者:請問《實施意見》出臺的背景意義有哪些?
張桃生: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下發后,省委、省政府領導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執行好國務院《通知》;要求結合江西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意見,不斷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全力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在廣泛征求各設區市安委會、省安委會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經過多次修改,形成了《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這是繼去年《省人民政府關于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意見》之后,省政府出臺的又一個安全生產的重要文件,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第一,《實施意見》是貫徹落實國務院23號文件精神的具體體現。《實施意見》全面貫徹了國發23號文件精神,有效結合了省委、省政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系列重要決策部署,既是對國發23號文件的細化、實化、具體化,也是對省委、省政府安全生產重大決策部署的深化、硬化和規范化,必將對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推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起到重要作用。
第二,《實施意見》是不斷鞏固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的內在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各類事故死亡人數已實現連續九年下降。《實施意見》實行更加嚴格的企業安全管理、更加堅實的技術保障、更加有力的安全監管、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更高標準的行業準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導、更加注重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更加嚴格的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有利于鞏固安全生產良好形勢。
第三,《實施意見》是著力解決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的行動總綱。當前,我省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趨向好轉,但形勢依然嚴峻,較大以上事故時有發生,安全生產基礎薄弱,違法違規現象和安全隱患在某些行業(領域)、某些地區、某些時段還相當突出。《實施意見》的精神實質就是要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使全省上下在思想認識上警鐘長鳴、制度保證上嚴密有效、技術保障上堅強有力、監督檢查上嚴格細致、事故處理上嚴肅認真,是推動企業安全生產的綱領性文件。
記者:就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意見》從哪些方面提出了要求?
張桃生:《實施意見》共7部分、39條,體現了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和一系列指示精神,體現了“安全發展,預防為主”的原則要求,體現了安全生產工作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心下移、關口前移的總體思路,體現了繼承與創新、高度重視與嚴格要求、治標與治本、企業主體責任與政府監管責任、當前與長遠“五個相統一”的鮮明特點。具體構架是:
第一部分,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做好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主要強調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圍繞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大局,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生產方針,堅持依法依規生產經營的總體要求和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目標任務。第二部分,突出落實責任,著力形成工作合力。主要從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政府監管責任、強化部門監管職責等方面作出規定。第三部分,突出預防預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主要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掛牌督辦與公告、及時預警與社會監管等方面提出要求。第四部分,突出加強監管,實施更加有力的監督檢查。主要就安全生產準入條件、強化屬地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企業現場管理、安全生產執法、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作出規范。第五部分,夯實安全基礎,不斷提高保障能力。主要就執行技術標準、加強科技研發、鼓勵人才培養、推行先進設備、改進專業服務、強化職工培訓、完善應急體系和安全標準化建設等方面提出了安全保障能力建設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第六部分,加強政策引導,努力形成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主要就制定規劃、調整結構、產業政策、加大投入、提高賠償標準等方面作出政策規定。第七部分,強化責任追究,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主要就安全目標考核、事故企業及其負責人的責任追究、政府監管及其負責人責任追究與調查處理等方面作出規定。
記者:據了解,國務院《通知》有十項制度創新,請問我省的《實施意見》在這方面有何延伸和拓展?
張桃生:《實施意見》全面涵蓋了國務院《通知》提出的重大隱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處督辦、領導干部輪流現場帶班、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強制推行、安全生產長期投入、企業安全生產信用掛鉤聯動、應急救援基地建設、現場緊急撤人避險、高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核準、工傷事故死亡職工一次性賠償、企業負責人職業資格否決等十項創新制度,并結合我省監管實際,對相關內容進行了延伸和拓展,主要有:
一是推行企業實際控制人的主體責任制度;二是對于依法轉包、外包的生產事項,實行統一計劃安排、統一組織生產、統一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實行政府班子和分管領導年度述職制;四是實行安全生產工作約談制度;五是實行災害性天氣預警預報制度;六是實行安全隱患舉報獎勵制度;七是對重型卡車、半掛車、城區范圍內加油站、尾礦庫強制推行先進技術裝備制度;八是實行市、縣兩級政府對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投入最低額度制度。
記者:企業負有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請問《實施意見》對企業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張桃生:《實施意見》就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主要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是規章制度制定責任,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二是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責任,要求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三是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要輪流現場帶班;緊急情況下停產撤人;統一管理依法轉包、外包的生產事項等。四是技術保障責任,要求按規定配備安全技術人員;執行安全生產技術標準;推行先進適用的技術裝備等。五是物質保障責任,要求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依法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規定、依法為從業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品等。六是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要求經常性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治理安全隱患,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七是完善預警機制責任,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及時報告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等。八是資金投入責任,要求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依法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等。九是教育培訓責任,要求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取得相關上崗資格證書等。十是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責任,要求按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及時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妥善處理事故善后工作。
記者:基層政府和監管部門在深入貫徹《實施意見》,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方面,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張桃生:深入學習貫徹省政府《實施意見》,更好地履行監管責任,我認為,重點要科學認識、正確處理五個方面的辯證關系:一是科學認識、正確處理思想與行動的關系,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不斷強化“安全生產功夫在平時”的思想,大力發揚“敢”字當頭、“防”字在先、“嚴”字把關、“實”字為本的“四要”精神,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擺在第一位。二是科學認識、正確處理政府與企業的關系,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責任。通過嚴格準入、嚴格審批、嚴格執法、嚴格處罰等措施,切實督促企業落實好主體責任,不斷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三是科學認識、正確處理過程與結果的關系,切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堅持預防為主,切實加強日常安全監管,真正做到各個單位、各個企業、各個崗位、每個職工安全操作,讓過程更扎實、使結果更美好。四是科學認識、正確處理重點與全面的關系,統籌推進各項監管工作。堅持統籌兼顧,在實際監管工作中,突出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內容、重點時段、重點人群,著力以重點突破帶動全局發展。五是科學認識、正確處理治標與治本的關系,著力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堅持把“治標”同“治本”結合起來,實行標本兼治、雙管齊下、綜合治理、強基固本,經過持續不懈的努力,共同實現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的根本好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