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領導同志對重點青少年群體教育幫助和預防犯罪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要求根據閑散青少年、有不良行為或嚴重不良行為的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農村留守兒童和流浪乞討青少年等五類重點青少年群體權益保護和犯罪預防的基本狀況,有針對性地采取教育、管理和服務措施,做好面向重點青少年群體的臨界預防。中央綜治辦、共青團中央聯合有關部委在對全國6至25歲的重點青少年群體底數進行排查摸底的基礎上,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重點青少年群體教育幫助和預防犯罪工作試點的通知》,確定了北京市海淀區等16個試點城市,對上述五類重點青少年群體進行分類試點。
汪鴻雁在講話中提出,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我國體制轉軌和社會轉型帶來的巨大社會變革和由此引發的對社會各個方面的強烈沖擊,必然通過社會、學校、家庭等多種渠道向青少年輻射,使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面臨的環境更加復雜,任務更加繁重,這些問題在各類重點青少年群體當中體現得尤為明顯。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清當前重點青少年群體教育幫助和預防犯罪工作面臨的形勢,牢牢把握做好五類重點青少年群體教育幫助和預防犯罪工作的基本方向,以科學的方法扎實推動重點青少年群體教育幫助和預防犯罪試點工作的深入開展。
陳冀平指出,做好重點青少年群體教育幫助和預防犯罪試點工作,一是要切實加強領導,形成整體合力。在工作中注重突出黨委的總攬性,把這項工作放到黨委的全局工作中去謀劃、去推進;注重突出政府的主導性,擴大面向重點青少年群體的公共服務;注重突出部門的協同性,努力實現各部門各司其責、通力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