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總局制定頒布《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安裝使用和監督檢查暫行規定》,今后地下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能力將得到進一步保障。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是指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
暫行規定明確指出,地下礦山企業應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設置一氧化碳傳感器和風速傳感器;在每個中段至少設置一個避災硐室或救生艙;大中型地下礦山企業于2012年6月底前,其他企業于2013年6月底前建設完善井下人員定位系統。
地下礦山企業應建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管理制度,設置專門人員管理維護。同時加強培訓,確保入井人員熟悉各種災害情況的避災路線,每年開展一次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應急演練。
近期,杭州市各地安全監管局將對地下礦山展開安全檢查,并對危險隱患進行調查分類。 |